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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学习(一):原则

Posted on 2018-02-18 17:21  Archer-J  阅读(25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参考文献:《大话设计模式》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 定义: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解释: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是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

      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在软件设计过程中,应该发现职责并把这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能够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二、开放-封闭原则

  • 定义: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不可以修改。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 解释:开放-封闭原则的指导思想为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新增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但无论模块多么“封闭”都会存在一些使之无法完全封闭的变化。

      既然无法做到完完全全的封闭,在设计的时候必须猜测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这些变化

   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出现的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而且拒绝不成熟的抽象与抽象本身同样重要。

三、里氏代换原则

  •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与子类对象的区别。

      简单说就是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 解释: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被真正的复用,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正是因为这个原则,才使得继承复用成为了可能。

四、依赖倒转原则

  •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解释:下图为高层模块依赖低层模块

    下图为高层模块、低层模块都依赖接口

    依赖倒转原则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标志,不论使用哪种语言,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

    (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便是面向对象设计,反之则是面向过程设计。

五、迪米特法则(最少知识法则)

  • 定义: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外一个类的方法时,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 解释:迪米特法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