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以考代评政策之我见

    作为一名计算机从业人员,能否获得政府认可的计算机类职称也是绝大多数IT人关心的问题,对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国家从2004年开始在初级、中级、高级执行“以考代评”的政策,通过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考)取得,具体政策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http://www.rkb.gov.cn/jsj/cms/zcfg/zcfg2003102701.html)。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全国软考办网站:http://www.rkb.gov.cn/ ,高级(部分中级)成绩和所有级别资格证书查询都在这个网站上。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共5个专业,每个专业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如下图:
    

 

   由于目前职称政策是按照属地化与条块管理的方式进行的,因此每个省市都会有差别,如北京已没有计算机类职称评审,只能通过考试取得,上海市计算机类职称评审目前还有好几个评审委,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陕西和辽宁颁发国家和省内的软考资格证书,江苏一些主要城市还执行“比照认定”政策换发职称资格证书等,虽然国家从2004年开始就执行“软考”新政,但很多省市还是可以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类评审的,并没有真正执行“以考代评”的政策,浙江省是从2009年开始才真正执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类的“以考代评”政策,2009年之前都是可以通过计算机评审取得的。由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属于工程技术系列的,而计算机类职称一般可以分为计算机硬件与计算机软件专业,在计算机硬件方面目前还是通过评审取得,具体可以看以下浙江经信委和浙江主要城市的政策如下:

 

     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1〕285号)

          
           http://www.zjjxw.gov.cn/zwgk/tzgg/wjtz/2011/06/07/2011060700064.shtml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1〕286号)
           

          http://www.zjjxw.gov.cn/zwgk/tzgg/wjtz/2011/06/03/2011060300101.shtml

 

      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关于2011年度厅属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科人〔2011〕12号)

           本次评审、推荐工作仅限于科研、实验、工程三个系列,其它系列根据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再行布置。其中工程系列中涉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的,一般采取以考代评的原则,具体由省软考办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上述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条件原则上按中央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字〔1986〕第25号、第58号、第78号和浙职改办〔199223号、浙科人发〔199225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掌握。但在审核与评审中,应突出对评审对象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拥有已授权且有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通过实施科研成果所直接获取的经济效益等业绩进行充分的评价。

     http://kjt.zj.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1/0101_21745.htm

 

     4、杭州人事局关于2011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专〔2011〕198号)

        对从事计算机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除计算机硬件工程尚未开展全国考试,仍须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其余必须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根据浙人社发〔2011〕39号文件规定,国家在通信运营领域建立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经考试合格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2012年起全省不再进行相应的通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http://www.hzsrsj.gov.cn/Html/201105/25/6473.html

 

   5、关于二〇一一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杭经人〔2011〕224号)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通讯、轻工、化工、纺织、丝绸等专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杭人专〔2007〕206号)的有关规定,具备2011年晋升工程师资格的均可申报。
  对从事计算机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除计算机硬件工程尚未开展全国考试,仍须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其余必须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根据浙人社发〔2011〕39号文件规定,国家在通信运营领域建立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经考试合格取得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2012年起全省不再进行相应的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浙人专〔2007〕345号文件精神,按专业工作或任职年限,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http://www.hzjingwei.gov.cn/hzjingwei2/09jingwei/wfwj/wfwj-list.asp?id=9839

 

     6、温州市关于2011年度工程(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电子仪表专业

   电子技术、电子仪表、自动化仪表、智能化、传感器研究开发、电子和信息技术、仪表控制、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工程、有线电视技术等,医疗器械(仅限高级工程师)、计算机(硬件部分)

        http://www.wzjmw.gov.cn/art/2011/3/17/art_2805_67459.html

 

      7、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甬人专〔2010〕56号)
          设在各县(市)、区的工程中评委应在授权的评审专业范围内开展评审,不在范围之内的专业应委托市相应中评委评审。对已经开展全国、全省统一考试的计算机软件与技术、药学、医疗器械、档案等系列(专业),各地各部门要把好关,不再列入评审范围。

           http://www.nbrs.gov.cn/zcps/pszc/201005/t20100514_41576.htm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名称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对应表

   

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级别

对应考试级别名称

2004年以前取得

已经开考

以后逐步开考

初级资格

(技术员或助理

工程师)

初级程序员资格或水平(相当于技术员)

程序员资格或水平、

网络程序员水平(相当于助理工程师)

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电子商务技术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

网页制作员

中级资格(工程师)

高级程序员资格或水平

网络设计师水平

软件评测师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高级资格

(高级工程师)

系统分析员水平

系统分析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依据浙人专[2007]345号浙江省的具体聘任政策如下: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实际,对我省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以下专业工作或任职年限,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 中专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4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或大学本科(见习期满)及以上毕业,取得初级及以上资格(水平)者,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其他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满 1 年,可聘任技术员职务。
   (二) 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6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4 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或担任助理工程师 4 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水平)者,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三) 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后,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5 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受聘工程师职务后,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 2 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水平)者,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专业技术工作或任职年限与聘用职务对照表

资格级别

(技术职务)

 

  

对应考试级别名称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博士学位

备注

初级职务

(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初级程序员资格或水平(技术员)、程序员资格或水平、网络程序员水平(助理工程师)[上述3名称资格为2004年以前取得]

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4

2

见习期满

可聘用

 

其他取得初级资格的人员,满1年可聘技术员职务

中级职务

(工程师)

高级程序员资格或水平、网络设计师水平[上述2名称资格为2004年以前取得]

软件测评师、软件设计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6

4

2

可聘用

上述时间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担任助理工程师4

高级职务

(高级工程师)

系统分析员水平[2004年以前取得]

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构架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5

5

2

上述时间为受聘工程师后的工作年限

 

目前好像只能浙江出台了聘任明细政策,其他省市基本都是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聘任的。
(一)《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上海市的软考聘任政策:

对经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符合学历、资历条件的,对取得高级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聘任高级工程师;取得中级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聘任工程师;取得初级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聘任前应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该证书仅作为水平证书使用。(文件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14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与职称有何对应关系?

http://www.spta.gov.cn/detail.jsp?lmCode=A0803&viewID=2659

 

北京的软考政策,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级、中级、高级全部执行“以考代评”政策:

http://zcps.behc.com.cn/ZCWJ/20080114110403558.htm

http://www.bjpta.gov.cn/ps-7.asp

posted @ 2011-06-11 14:11  软件人生  阅读(29529)  评论(2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