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反范式~认识三大范式

有时,理论与实践有一些差距,在做一个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应该以实际为核心,而不是把理论死搬上来,要“从实际出发”,呵呵。

在数据库的世界里存在着三大范式,也就是规范,真正的关系型数据库应该尽可能的满足这些规范,但有时,我们却根据实际问题,需要违背这些规范,这个系列我将从实际项目中出发来与大家一起说说“反范式”的设计。

 

设计数据库时,首先要根据业务,找出实体,确定实体间的关系。一个结构良好的数据库,让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可以顺畅,而一个结构不稳定的数据库则会导致项目在开发的过程中大量的修改代码。不能满面向对象的开闭原则(OCP)。有时,我们可能会经常为一些业务去添加表字段,而这并不是我提供的,建义大家,将新增的业务直接抽象成表对象,这样可能避免原表对象的修改,而只是对原表在结构上进行了扩展,这是符合OCP的。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三大范式


1.第一范式(1NF)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1NF)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1NF)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
   所谓第一范式(1NF)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如果出现重复的属性,就可能需要定义一个新的实体,新的实体由重复的属性构成,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为一对多关系。在第一范式(1NF)中表的每一行只包含 一个实例的信息。例如,对于员工信息表,不能将员工信息都放在一列中显示,也不能将其中的两列或多列在一列中显示;员工信息表的每一行只表示一个员工的信 息,一个员工的信息在表中只出现一次。简而言之,第一范式就是无重复的列。

2.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2NF)是在第一范式(1NF)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2NF)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 (1NF)。第二范式(2NF)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如 员工信息表中加上了员工编号(emp_id)列,因为每个员工的员工编号是惟一的,因此每个员工可以被惟一区分。这个惟一属性列被称为主关键字或主键、主 码。
  第二范式(2NF)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关键字。所谓完全依赖是指不能存在仅依赖主关键字一部分的属性,如果存在,那么这个属性和 主关键字的这一部分应该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实体,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简 而言之,第二范式就是非主属性非部分依赖于主关键字。

3.第三范式(3NF)
  满足第三范式(3NF)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2NF)。简而言之,第三范式(3NF)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 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例如,存在一个部门信息表,其中每个部门有部门编号(dept_id)、部门名称、部门简介等信息。那么在员工信息 表中列出部门编号后就不能再将部门名称、部门简介等与部门有关的信息再加入员工信息表中。如果不存在部门信息表,则根据第三范式(3NF)也应该构建它, 否则就会有大量的数据冗余。简而言之,第三范式就是属性不依赖于其它非主属性。

posted @ 2012-07-01 22:55  张占岭  阅读(4035)  评论(2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