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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Posted on 2009-06-05 14:32  记录  阅读(38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1、继承要符合is-a的关系。即"子类is a 父类"——子类是父类。如:卡车是汽车,卡车is a 汽车。

2、父类中如果用Protected修饰符,表示只允许其子类访问,而不允许其他非子类访问:

    父类中如果用private修饰符,子类是不能访问的。

3、除了构造方法不能被子类继承外,其他都可以直接被继承。可以用base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语法如下

     :base(参数变量名)

     使用base还可以调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注意:子类构造函数中已经定义了这些参数,在base()中只需指定变量名即可,

              这个变量名必须与父类中的构造函数中的一致

4、继承的特征:

     A 继承的传递性

     B 继承的单根性 表示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

     C 密封类 它修饰的类是不能被继承的。用关键字sealed

5、子类构造函数应注意:

     A 隐式调用父类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的构造函数没有使用base关键字指明调用父类的哪个构造函数,则父类必须提供一个默认的无参构造函数。

     B、显示调用父类构造函数

         如果父类中没有提供默认的无参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明确指明调用的是哪个父类的有参构造函数。

      C、子类的无参构造函数调用父类的有参数构造函数时,要给参数赋值。

6、继承的作用:

     A 实现了代码的重用

     B 继承使得程序结构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