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改变世界

我的回忆录

2013-09-01 13:45  灵感之源  阅读(3905)  评论(17编辑  收藏  举报
		自序

     对一个记性很差的人来说,回忆可以是很痛苦的事情,有人说过“没有回忆的人是残缺的,干巴巴的”;但记性不好,也可能是很快乐的事情,因为所有不开心甚至痛苦的事情都记不起来了。我的记性很差。不记得是多少年前开始,很多生活上的事情,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每当给别人嗔怪的时候,总是懊恼不已。但小时候很多事情都又历历在目,常常在梦中萦绕着。常看到香港无线电视翡翠台的电视剧上,医生对家属说:“你的亲人越近的事情越记不住,越远的事情越清楚,这是老年痴呆的症状”云云,每每看到这样的情节,我都哑然失笑:原来我英年早衰,老头一个。
    
     我出生于广东南海,南海在我小时候叫南海县,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撤县设市改为南海市,前2年改合并到佛山改为南海区,刚是我毕业后开始工作。巧得很,每个名字的更替都印证了我每一个人生阶段的改变。
    
     我家世代务农。农忙时,还的耕田、插秧、栽种甘蔗、播种(花生和白豆)等,收成时要割禾、打谷,还有砍蔗、拔豆(花生和白豆),最后还要晾晒等等。在烈日和寒冬下播种、收割,那种苦,估计现在没有多少个在城市长大的幸福的年轻人们体验过。现在的学生说上学辛苦,我们那个时候能上学是一种福气,因为在一家众多的兄弟姐妹中,能上学的往往只有那唯一的男丁。现在回看,我很庆幸当年能上学读书,越读得久,越走得远,见识也越广,并且一直来到广州读到大学,虽然很不愿意离开美丽的故乡,但在当年来说,离开去外地上学是唯一的出路,起码大人们都这样想。仅已本文献给我的父母和哥哥,特别感谢他们。
    
     这是我真实的生活经历,不是杜撰之故事,文字平白,不假修饰。如发现不通顺、错漏之处,实属本人之文学修养不足,敬请指出,万分感谢。
    
          童年

     1979年的夏天,我出生于南海的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我的记性从小就差,我上小学前的记忆几乎空白,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小时候磕过头,摔坏了,每次不记得事情,我妈总会拧我的耳朵,说我“没有耳性”,大抵意思就是记性差。依稀记得,上小学前,我是孩子王,最调皮的事情就是跟同村的一大帮小孩子用村里比较容易找到的猪屎抹到别人的门上面去,还给别人追到家里骂。当时不知道这是欺负别人,只觉得好玩。每当和家里人谈起家乡,妈妈总会拿这件事情来教导我:“...别人家已经很惨的了,老婆生了女娃又想再生,跑到外面躲风头,你们还这样整别人...”,我只能尴尬的笑。

     我有一个哥哥。当时,家庭生活条件不大好,一年到头都没有几次吃肉,记得吃得最多的是腐乳,至今,我妈妈常提起:“你哥小时候每当吃饭的时候总是说'阿妈,我们餐餐吃腐乳'”,我也只能尴尬的笑。每次吃饭,菜都很少,连最贵的腐乳也就两块,我和哥哥分一块,说是分,其实每次夹菜都不敢自己去夹,都是跟妈妈说:“妈妈,帮我夹菜”,因为菜太少,每次喊都觉得很不好意思,其实饭也不多,每次总只盛大半碗就不再添了。有些时候没有菜,我们两兄弟都会涂一点酱油或者放一点白砂糖在饭上面就吃,味道真的很好。最后往往几条菜就饱餐一顿了。妈妈也常跟我们提起这件往事,我们兄弟两人都会笑着说:“是吗?不是吧...”,掩盖过去。也因为穷,我们没有什么零花钱。大家都经历过童年,知道小孩子嘴馋,总想找零食吃,为此我做了不少坏事。长大之后,我爸爸跟我叔叔有一次谈话中透露出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做过的一件事情:趁黑夜到村里的晒谷场上偷了别人的谷子的,至今谈起,仍教导我们当时是因为穷困所逼,要求我们不要干这样的事情。同村的人,成家都会有自己的新房子,即便很简陋,我爸爸却要和我伯伯把一间旧房子一分为二,在中间砌了堵墙就分家了。你可以想像我小时候家里有多穷。

     小时候最怕的是妈妈的藤条。在粤语中有一句:“藤条焖猪肉”,意思就是用藤条打小孩子。我妈妈打我们兄弟从来不含糊,用竹条、藤条,甚至后来的棍子,可能是因为我们的腿随着年纪的长大而粗了,小小的藤条不再让我们害怕。记忆最深的是那次打骂,直把棍子打断了,我的腿也一瘸一拐的好多天。在打骂这事情上,记忆最深的是哥哥给爸爸打的那巴掌,哥哥掉了两颗牙齿,满口鲜血,至今让我很怕爸爸。
    
     我没有上幼儿园,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镇里才有幼儿园。关于怎么就上学了,至今还是糊里糊涂的,只记得上小学前的一天晚上,爸妈找来一个村里有学识的读书先生,教我念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我就只记得这两句,其它真的记不住。学校不在我们村子,在邻近一个比较大的村子里,我们称之为乡上,学校叫大湾小学,因为学校旁边是一个大池塘湾。在之后上下学路上,遇到了很多事情。上学的第一天,不知道是因为来得晚,还是我的个子比较高,所以被安排坐在中间那排的最后一行,同桌的竟然是我妈妈的好姐妹的儿子,当时只记得她们在拉家常,走之前让我们两人做好朋友,至今,我们还是好朋友。不记得是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时候,我遇到了人生第一件我意识到的丑事:被退学。很清楚的记得当时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在教“小河”这篇课文:...小河在我家门前流过(大概意思,这也佐证了我的记性不大好)...。老师让我到黑板上面写字,我写不出来,老师便喝斥我,我一害怕,吓得哭了,还尿了一裤子,后来还说不允许我上学,让我回家。当时是下午3点不到,太阳还很晒,我很怕回家给爸妈打,所以比蜗牛还慢的走着,走几步停一下,人生第一次觉得走路是那么的辛苦,走到半路,是一条小河,上面有必经的一条小石桥,我就挨在桥边上的一棵小树底下,越想越哭。就这样,我拖到傍晚,妈妈来找我,看见我这样就又打又骂的,还直接把我拖回学校跟老师道歉说我以后会改正,说了很多好话,老师最后就松了口,说以后不要了,我又可以上学了。至今,我仍然不知道老师为什么要我退学,我妈妈为什么要向她道歉。自那以后,人民教师的形象在我心里很不好。
    
     哥哥比我大两岁,跟我在同一间小学读书。在小学期间,有两件事情,哥哥帮了我,我至今无法忘怀。一件是:某天放学,我和哥哥一起回家,路过一家人门口,我对坐在门口的一个人说了一句话,具体说了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发狂的追着我来打,追到我的时候,就脱下鞋子要来打我,我哥哥回头拉开我,替我挨了打,回家自然给妈妈教训,说我哥哥又打架了,当时非常钦佩哥哥。另外一次很要命,因为我真的喊救命。学校的礼堂很破旧,很暗,但同学们在下课后都会往里面跑,追逐玩耍。那次我从那石头做的乒乓球台上跳下来,感觉脚冰凉冰凉的(穷,没有鞋子穿),没有在意,太暗了,也看不清楚,但走了几步感觉头晕,赶紧走出礼堂,坐下来,才发现左边脚板裂了一大口子,血正喷得老高,真的,记得很清楚,血喷得比坐着的我还高,我当时吓哭了,猛喊“救命啊,救命啊...”,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告诉我哥哥,不过他跑过来的时候地上已经一大摊血了。他马上把我背到学校附近的村办医务所,其实就一个赤脚医生在那里坐镇。他说要太厉害了,必须缝针,我很怕痛的,所以坚决不缝,他也没有办法,就给我包扎了,至今我的左脚脚板留着一条长长的疤痕。我哥哥就借了一辆自行车把我送回家,回家自然又要挨妈妈打骂了,唉,随后几个星期我都很乖,不过好了之后更加调皮了。
    
     痛苦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我的左手先后断了两次,一次是乘坐渡轮到市集买东西,上船板的时候,船工竟然掀船板,我就掉了下来,砸到泥滩上的石头,断了。接下来我几个星期写字都改用左手,后来上中学才知道用左手对开发右脑有好处,可惜我只用了几个星期。还有一次,让我见识到庸医的威力。当时我在学骑自行车,在村里的街道上穿行,不小心碰到路上的自来水管,滑道,碰巧撞到别人家门前的石板上,又断了。非常痛,我爸妈工作还没有回来,我就忍着,实在太痛,就到床上躺着。直到爸妈晚上回来,看见我的左手不能动,追问之下才老实交待。当时已经是深夜,他们马上用摩托车把我送到镇上面的医院。幸好当时还有渡轮,幸好当时生活好了一点,父亲买了摩托车,感谢改革开放。可怕的是:我的手经过几次换药,拆药膏的那一天才发现,我的手给固定成90度角,动弹不得,这意味着我的手废了。爸妈赶紧找另外一位医生给我诊治:在我痛苦得狂喊,脚乱踢的情况下,几个大人抓住我,医生硬生生的把我早已长成90度的手臂掰直!大家知道一句俗语:“手指掰出不掰入”意指忤逆,是指不可能的事情。大家从字典上知道什么叫钻心般的痛,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比钻心般的痛要痛上很多很多倍!从此我就很憎恨庸医,也很害怕医生。
    
     在我小时候,我爸爸是村里生产队长,有一年村边上的珠江之流北江,发大水,堵塞了堤坝,洪水排不出去,眼看农作物都要淹了。村里没有人愿意把堤坝的堵塞清除掉,解决这个十万火急的事情。爸爸跳了下去,清除了堵塞,上来的时候,有一只耳朵里面在出血,后来不大灵光,我妈在和我们谈笑的时候,也经常笑他:你爸有一只耳朵是聋的,他听不到,尽管说他。我们也笑,但每每想起这事情却又不笑得出来。    

     村子所在的地方是真正鱼米之乡,每当收成的季节都是一望无际的庄稼。童年最多的回忆就是在这些庄稼中穿行,“采摘”别人的劳动成果:挖别人种的蕃薯(就是红薯),掰别人种的甘蔗来吃,摘别人种的黄皮(外皮黄色的一直水果,南方常见)、龙眼(肉晒干之后就是桂圆)和花琏(粤音,就是鸡屎果,又名蕃石榴,南方常见)。自家是都种了的,但还是喜欢“采摘”别人的,可能是为了好玩吧。但主要的,还是为了解馋:自家种的早就给吃光了。挖蕃薯,关键是要会挑个头大的:饿了的时候你就明白为什么了,挖久了,凭根茎就知道个头大小,甚至知道甜不甜。挖出来之后,有几种吃法:最常做的就是往身上擦擦马上生吃,往往是因为太饿了,味道鲜甜,爽脆;也可以藏在地下,上面用稻草盖着烧,做法类似现在出名的乞丐鸡,只不过我现在是烧蕃薯而已,味道香浓,入口即化。而掰甘蔗,因为每当甘蔗的收成季节,都是一望无际的甘蔗田,我偷偷的溜进田里面,甘蔗长得比大人还高,而且茂密,所以外面不会有人看见。我就狂跑到田中间,推倒一片甘蔗,躺在上面,随手掰了一根就吃,真的很甜。后来因为吃得太多,长了很多蛀牙,加上平时老和同村的小孩打架,而且都磕破磕坏了很多,至今牙齿都不好。每当放学之后,或者寒暑假,我和同村的小孩子都在街道穿行,搞恶作剧。还会漫田野的跑,抓田鼠、田鸡。暑天的时候,还会到村里的池塘游泳,和邻村的小孩子们对战。趁大人不在,就溜到案上“采摘”别人的黄瓜、白瓜来吃,最好吃的是香瓜,但别人种得少,也盯得紧,好几次都给别人追,只好跳回池塘,大人也没有办法。除了这些,还会趁池塘抽干的时候,还可以拣小虾来生吃,因此生过虫子,几十条虫子拉出来。。。
    
     说起游泳,让我想起那一幕经历死亡的情景:放学后,和同村的小孩子们去池塘游泳,水性不好的都会用大车胎做救生圈。我当时水性还很差,只能穿着车胎划10来米。一天放学,我和同村的小孩跟往常一样到村边的池塘游泳。突然有一个小孩喊救命,原来他没有穿车胎,却游到池塘中间去了。当时岸边上耕种自留地的母亲们都束手无策,可能是他们的水性都不好吧,没有一个下来救这个小孩子。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勇敢地游向他,一手就抱住他往岸边拖,怎么知道他发狂的用手抠紧的喉咙,让我不能呼吸,几近窒息,我大喊“不要这样,要不我们都要死”,但他始终不肯放手,我当时一只手抓紧他,另外一只手拼命往岸边上爬水,当时只感到天昏地暗,耳朵嗡嗡的响,感觉到死亡很近,后来才知道溺水的人都这样。到了岸边,我已经筋疲力尽,瘫坐在泥泞中。长大之后才明白救人很不容易,在现代社会可以说是奢侈,可以几百看围观着“欣赏”你的死去却束手旁观。可能是小时候的幼小心灵还没有被尘世所遮蔽吧。

     好像是二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部黑白电视,当时在村里面算是很新奇的事物了。晚上,很多邻居都往我们家里挤。看着电视上有很多人在走动,说话,觉得非常神奇,心里也觉得很骄傲,感觉一下子家里不会再给别人瞧不起。后来家了还买了一部彩色的,虽然画面比黑白的生动形象很多,不过,没有了当初买那部黑色电视机的感觉。
    
     四年级,发生了很多事情,我爷爷去世了,学校要迁址,我家也建了新屋。
    
     那是四年级的上学期,一个下午,同村的一个婶娘匆匆忙忙的走到我的教室门口,跟老师说了几句话,老师就示意我出来。那个婶娘告诉我:“你爷爷不行了”。我们匆忙赶回家去。婶娘领着我往伯父那间已经不要的房子走,就是和我爸爸一分为二的那间。远远就看见门口放着一幅棺材。爷爷躺在的厅中间,正在吐白沫,当时我还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爷爷的所有儿女孙辈都披麻带孝的跪在爷爷前面,都在哭,我也跟着哭,一直哭到看着装着爷爷棺材给埋到底下。后来奶奶死的那个时候,我在读大学,已经深深明白亲人死去意味着什么。

     上小学4年级之后,生活逐步好一点了,每天上学妈妈都会给我们兄弟每人几毛钱买早餐吃,因为爸妈一大早就要出去工作,没有时间做早餐给我们吃。我们两兄弟一般都是买个三毛钱的面包来吃,如果能剩下来二毛钱,那就可以买点糖果什么的。如果是夏天,还可以买一根雪条(冰棍),只有甜味,开始买的时候只要一毛钱,放学的时候还可以再买一根在回家的路上吃。后来要一毛五分钱,到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已经要二毛钱了,不过已经有颜色,红的,绿的,甚至有一点点绿豆或红豆在尖尖的地方。虽然现在知道那只是色素和糖精,对人体没有益处,甚至有害,不过当时吃的津津有味。后来家里还买了方便面,华丰牌的,至今还记得它的广告词“吃华丰,路路通”。前几天看广州电视台新闻日日[目弟](粤字,看的意思)的主持人陈扬(陈Sir)谈到大家吃即食面(方便面)的往事,透露出来这句广告词就是他的杰作,当时实在是感触万分。方便面当时是四毛钱一包,也算贵的了,所以爸妈把箱子放到电视机柜的顶部,要用梯子才能够得着。每当放学,回到家,我们兄弟总是饿得太厉害,偷偷的拿一包来吃,拿了之后还会那那大空缺弄小一点,后来才知道这是掩人耳目:)。即食面有两个吃法,第一个当然是生吃,我们叫干吃,就是打开袋子之前把直接把面弄碎,然后打开,拿出里面的调味料,弄一点到面里面,味道非常好,有时候太贪心,把整袋调味料都倒了进去,吃到最后的碎末,非常非常的咸,但也不舍得丢了,都吞了下去。偷了即食面的后果就是:周末妈妈做早餐的时候总是问“谁又偷吃即食面了?”,我们两兄弟吐吐舌头说不知道,其实妈妈都知道,只是不说。
    
     生活好了点,我爸爸花钱请了认识的朋友帮忙一起建了间新房子,很多部分的工作都是爸爸亲自完成的,房子在当时的村子里来说很了不起了:三层的,都是水泥+钢筋建筑,不再是旧房子的青砖头。至今那最旧的房子还在,只是阳台裂得厉害,不再敢走上去。每当回老家扫墓,爸爸总会语重心长的说:看看什么时候重新建一下老房子,不要了,怪可惜的。我也在旁边点头。
    
     四年级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学校说要搬迁,因为它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沧桑,父亲和伯父等等都是在那里毕业的。因为我们乡叫上安乡,所以新学校叫上安小学,现在早已荒废,现在每年清明回老家,都会经过这间破旧的小学,心里非常的酸。新校址比原校址要远很多,搬迁没有像现在搬家都能请搬屋公司那样,每个同学都必须搬自己的椅子和桌子,我力气大,搬得快,最后帮了好几个弱小的同学搬。好不容易把桌椅搬到新校址,还得为光溜溜的新学校植树,泥巴要从大老远的池塘挖回来,那些大树就是我在广州的小区楼下最常见的,长到三四米高左右开满红色的花的那种,所以现在每次经过看见这些树,都会让我回想起当年种树的情景。植树之后还得为操场种草。如此折腾几天,真是散了架子,也明白到读书不容易。学校轮流要每个学生给校里面的公厕冲水洗干净,做了几次之后,我明白到要清洗的时候不辛苦,必须自己不要弄脏而且要方便之后马上清洗,至今,我也很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人上厕所方便之后不冲洗,可能小时候它们的老师没有要求它们这样做吧。五年级开始,我们学习英语,当时很奇怪,为什么语文中的拼音跟英文里面的字母一模一样,读法却大相径庭,后来学单词,很多同学都是用读音相近的拼音甚至中文标注这些单词。可能是接触的早吧,到了中学的时候,英文学得不太辛苦。    
    
     曾经养过两个动物,一只大黄狗,我叫他“阿黄”,另外一只是灰猫,我叫她“喵咪”。阿黄和喵咪都不是宠物,在当时来说,他们是有使命的:阿黄负责看门,喵咪负责抓老鼠。喵咪很能干,也很听话,每次抓到老鼠之后,我都会摸她的头,或者摸她的下巴,表示赞赏,她都很温顺的咪着眼。但她也有调皮的时候,每次我做作业,她都会跳到我的桌子上走来走去,还会用尾巴缠着我的手,要我和她玩耍,自然,我的作业本上总会留下她的印记。一个晚上,喵咪很晚都不回来,到了深夜,外面传来她哀号的声音,我马上出去一看:她正在痛苦的在地上挣扎着。我妈妈说可能是吃了有毒的东西了,说用鸡蛋的蛋清可以解毒,我马上打了一个鸡蛋,把里面的蛋清喂给她喝。但是她仍然不断的哀叫,一只哀叫到我太累了第二天醒来,发现喵咪已经死了,可怜她已经怀孕,快要生小猫了。阿黄很乖,很听我的话,因为从小他就跟我,他的起居饮食都是我张罗的。每当夜幕降临,我都要把自己养的鸡赶回鸡笼,都是阿黄和我一起合作的。每次都会有一些不合作的大鸡飞来飞去,阿黄就和我一起包抄,让它们乖乖的进鸡笼。阿黄喜欢跟着我,每次我到外面玩,他都紧紧的跟在我后面,生怕我走丢似的。我也时常跟他玩一些游戏,譬如把一些东西扔得大老远,他总会把它们捡回来,每次这样我都会轻轻的拍拍阿黄的头,他就很乖巧的低着头。每当有陌生人走近我们家,阿黄就会大声的吼叫。就这样过了好多年,直到我亲眼看见阿黄给粗暴的打死。一天,有一个男人上门收购狗,妈妈就说把狗卖给他。我当时说不要卖,但妈妈不理睬我。那男人诱惑阿黄走过大门,那男人就马上把大门合起来,硬生生的卡住阿黄的脖子。阿黄痛苦的挣扎,哀叫,四蹄猛伸。那男人看见阿黄还挣扎,马上用棍子猛打阿黄的脑袋,鲜红鲜红的血从阿黄的口里面留了出来,流到地上,一滩。他哀怨的看着我,作为主人我却无能为力,我哭得死去活来,瘫坐在地上,大声叫喊“...阿黄!!!...”。终于,阿黄死了。妈妈向那男子拿了阿黄的两只大牙,说要给我,我很坚决说:“我不要!”,然后扭头就跑。就这样,我失去了我的好伙伴-阿黄。那天之后,每当我出入门口,总觉得阿黄就在这里死的,心里非常难受。从此,我不再养猫或者狗。

     因为家里务农,有一头牛是自然的事情。放牛的担子落在我身上,每天放学之后或者寒暑假期间,我都会把牛牵到村边上的田基和水沟边上,因为那里的草最茂盛。因为牛吃很久才会饱,开始我都是让他吃一下就想把他拉回牛棚里面去,但任凭我怎么拉,他都不动都不动,后来才知道这就叫做牛脾气。慢慢的,我就干脆坐在牛背上,让他慢慢吃。有一次,很晚了,他仍然不愿意回家,我就用竹子打他的腿,他突然发狂的往前奔跑,我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只能拼命的跟在他的后门猛追。牛在当时来是说是最宝贵的财产,没有了他,根本做不了农务活,所以我知道牛一定不能丢,我边跑边哭,因为真把牛丢了,晚上回家,爸妈肯定要狠狠的教训我。就这样,跑了十几分钟,直跑到我快要窒息,牛才慢慢的停下来,当时太高兴了,直骂“死人牛,死人牛...”(就是骂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经历,我在中学长跑拿了冠军。自从,我从来没有打过牛,也不吃牛肉,即便意外的吃到一块之后,也觉得不好吃,很不是滋味。
    
     每当到了农忙季节,家里都会忙得不可开交。播种水稻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我们全家接下来一年的粮食,粮食一半都吃不完,拿去卖了换钱买肉和副食品。还会种一些糯米,过节的时候做糕点。耕种之前犁田是免不了的,无论是种水稻、甘蔗、花生还是白豆,只是栽种的时候都是弯着腰一个一个“点”,一株一株的插。播种完了,腰都是挺不直的。南方水稻收割有两次,一次是夏天,一次是秋天。夏天的时候刚好是暑假,非常热,全家人都没有穿戴任何帽子等遮挡太阳的衣物就连续好几天收割。其次还有甘蔗、花生和白豆。甘蔗收割之后都会用鸡公车(就是前面有一个轮子,呈A字形的木头车子)推到江边的甘蔗收购船上,送到糖厂压榨之后就是大家每天都会吃到的白砂糖,因为这是国家规定的,不卖钱。糟糕的是,每年采收的时候总是又冷又下雨,我们全家都得在风雨中把甘蔗砍下来,一车车的推到江边上,每次忙完,双手又红又肿,非常疼痛。花生和白豆也是在最酷热的夏天采拔(花生和白豆都是要拔的)。一个农忙过去,我们的身上总会掉皮,一层一层的,手掌也会水泡,起茧那是从小就有的了,都成老茧了。

     放牛、喂猪、种菜(自留地)、编织箩筐(手工活,赚钱)、穿图钉(手工活,赚钱),做纽扣(手工活,赚钱),这就是我在农村每天的家务活,上学之后,回家做完功课,然后先完成任务:十个箩筐、两盘图钉(每盘大约二百到三百个图钉)等,暑假就要翻好几倍的。最后要煮饭,因为爸妈都在外面工作,很晚才回来。当时还没有自来水,家里用的水都要到村头的水井去挑,我家在村尾,每次来回都要二十分钟的样子,水桶也很大,两只加起来比我还重,水桶左右摇晃,肩膀疼死了,回到家总会发现水桶只剩下一半的水,但还是得天天挑。那水井的水非常甘洌,现在喝自来水、纯净水甚至矿泉水的味道都要比它差很多,可惜多年前已经荒废。当时做饭不像现在那样有煤气和电,以前都是用水稻收割之后晒干的禾杆,花生、白豆收割之后的晒干的根茎等等,在用砖头砌成的炉灶上面架一个大铁锅来煮饭,每次煮饭都会搞得整间屋子烟幕弥漫,眼睛熏得掉眼泪。每当发现禾杆上面有剩余的谷子,或者花生、白豆的根茎上面还留着一点果实,都非常开心,因为又有零食吃了:我把它们都扔到炉灶里面,经过火烧,一下子就像爆米花那样香脆可口了,非常的好吃。现在每年清明,回老家拜祭祖先,都是我来扛那两箩筐的祭品,但早已不胜重负,虽然也就几十斤的样子,但实在觉得肩膀很痛,父母看见就过来帮我担,实在很尴尬的很:自己也再像以前那样吃苦了。
    
     曾经遇到过一件很恐怖的事情:第一次亲眼看见警察狠打窃贼。当时是暑假,我在家里做暑假作业,突然外面很吵闹,到外面一瞧,看到一大帮警察样子(当时不知道是警察,长大才知道警察是什么形象的)的神色紧张的在挨家挨户的搜索些什么。有一个年长的走到我跟前问我有没有看见一神色慌张的年轻男子,我说没有,他不信,就强行进我家找了个遍。没有找到什么,啥都没有说就走了。过了很久,又一阵吵杂声,再到外面瞧瞧,原来他们在围殴一个年轻的男子,还有一些拿着现在想起来应该是电棍的东西在男子的身上猛扎,还用一包白色的粉末往他脸上泼,男子马上看不到东西,用双手猛抓双眼。最后男子给打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口吐白沫。后来有邻居说起,那个男子是窃贼。当时只觉得这样对待窃贼太残忍了,从此人民警察印在了我的脑袋,形象是多么的黑暗。
    
     小时候有很多自己做的玩意,那都是因为穷给逼的。譬如会用一根小竹筒,做成气枪,用湿了的烂纸做子弹,打人很痛很痛的。也会用长长的铁片做一个圆圈(轮子),然后套上另外一跟长长的铁棍推着满村子走,我们称之为“单轮车”。小时候太调皮了,从二楼跳下来,竟然没有事。那是在自家的后花园里面,爬上围墙摘自家种的水果吃,怎料大风把门关上了,只能用钥匙开,没有办法,只能从围墙上跳了下来,幸好没有事情,这件事情让我学会了应急求生,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说起自家种的水果,我曾亲自种了一颗菩提(不是葡萄)树,那应该是小学3年级的事情吧,我从同学家里讨回一颗菩提树苗,直到我的膝盖那么高,我小心的把它栽在屋前的大花园里面,每天浇水,细心的打理,给它除草。如果看见虫子还会把它弄掉,虽然我很怕虫子。一直到我13岁,全家搬到城镇上住,都把这棵菩提树给忘记了。去年才知道,我那棵菩提树给我叔叔移植到他的大宅院中,现在已经长到3层楼高,一个人刚好合抱,结果实好多年了。去年我爬上当年直到我膝盖高的树上,摘它的果实来吃,心里非常感慨:这就是我种了十多年的树!当时让我想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来,虽然书本上看见很多次,那天才真的明白是怎样一个道理。
    
     一年之中,最开心的日子就是过年的时候,因为会有肉吃,家里环境好了一点之后,就有新衣服和新鞋子穿。还可以收新年利是(压岁钱),可以买零食,更可以买烟花,对战,不过常常新衣服给烧,炮仗炸了手,痛了好几天,免不了又挨骂。最离谱的是把别人的窗都炸坏了,当然会在别人出来骂之前跑走。也会和哥哥在家里的天台放,很漂亮,感觉是一年中最开心快乐的时刻。
     
     我的童年结束在1992年,时值小学升初中考试,我父母把我送到市里面最好的中学寄宿。我至今记得那天,刚好是六一儿童节,同学们都准备好到江边野餐庆祝节日。而我却要带着校长特批的成绩单到中学去面试,说是面试,其实那中学的初中是能考进来的,仅仅是学校的子弟班,高中才是全市最好的中学,我爸爸前后给了校长好几次建校费。这件事情让我见识到只能用钱打通关系。

     离开农村前的那个暑假,我和班上的好朋友一起去打零工,给一个五金厂搞些苦活,当时不知道辛苦,只知道赚些钱改善一下生活。不过我没有告诉外出务工的父母,他们回来找到我后,训斥我一番,问我要学业还是肄业做农民工。当时工钱都没有拿就把我拉走了。后来好朋友们帮我收了100多块的工钱,我都不记得这钱我拿到没有。20年过去了,最近和这些老朋友提起,他们纷纷说钱都给你了啊 :-)

     和另外一个小学合并后,班上的同学变了,有一个女生,吸引了我的注意,开始的时候会用家里给的零花钱买东西送给她,和她多聊天,感觉很好。父母决定把我送去市里的中学后,我写信告诉她我要离开了,不过信没送出,父母发现了,收缴了信。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这样做,后来才明白这信叫情书,这感觉叫初恋。

      终于,我离开了农村,第一次离乡别井,到了那间中学读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