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基本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概念: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2开放-封闭原则

概念: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无论模块多么封闭,都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无法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就必须对于它涉及的模块应该对那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在编写代码时假定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是,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同类的变化。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代码。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可维护、可拓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与应用程序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不是一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3依赖倒转原则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依赖倒转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编程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设计。

4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5迪米特法则

posted on 2018-06-02 21:38  jianjianXM  阅读(12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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