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继承的一个问题.可能是我钻死胡同了.呵呵 请教
有个类public class Mamy,书上说类默认是继承Object,那么我这样写也是对的public class Mamy :Object
这样就引出一个问题,假如我这个类Mamy想继承另外一个类,如果我这样写就是错的public class Mamy :Object,Contr
而不写Object就是对的,既然类定义写不写Object都一样,为什么那样写会错了,是不是自相矛盾了?而且说是单一继承,既然继承了Object,那么为何还可以继承别的类的,为何我表住Objcet就错?
posted @ 2008-08-2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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