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软件行业分析4---外企的商业贿赂

跨国软件公司都源自西方发达国家,它们都推崇西方现代文化,遵守着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但中国推崇的是东方文化,运行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中国特色的含义博大精深,水普遍都很深,给跨国软件公司带来很大的本地化问题。有些跨国软件公司没能很好的解决本地化问题而难于在中国市场展开活动。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商业贿赂。[袁永福版权所有 http://www.sinoreport.net/]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商业贿赂行为要点

1.       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

2.       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

3.       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

4.       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在实践中,中国很多行业普遍存在商业贿赂,俗称潜规则,最普遍的就是回扣,商业贿赂一般是企业对政府机构、职能性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进行贿赂。而中国的法律和执法机关对商业贿赂事实上惩戒不够,没能有效的压制商业贿赂。[袁永福版权所有 http://www.sinoreport.net/]

中国软件行业也一样。跨国软件公司进入中国软件市场,为了参与竞争,必须随乡入俗才能融入中国软件市场,于是跨国软件企业也不得不面临商业贿赂的问题。国内的法律和执法机关对商业贿赂并没有强力打击,因此国内企业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情况,但跨国公司在中国国内市场进行商业贿赂时却受到本国惩戒商业贿赂的法律的制约,处于一种两难境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美国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受到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的制约。

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是1977年颁布的,是尼克松水门事件的产物,这部法律惩罚的对象是,为了获得或者保持生意,而向外国政府官员、政治家或者供职于外国政府控制的机构中的人员行贿的美国公司或者个人,其中包括中国在美国的上市公司。这个法律对美国公司和个人有约束力,但对国外政府机关或个人无效。这部法律是维护美国商业的公平竞争而制定的。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对美国企业的海外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美国商业局的一项研究指出,从19951996年间,美国企业因为没有采取贿赂行为,已经损失了100个国外契约,共值450亿美元。前财政部次长Eizenstat相信,在1997年会有300亿美元的契约损失,因为它们会被其他国家从事贿赂的企业抢走。

在中国涉及到《反海外贿赂法》的比较著名的案例有张恩照事件。[袁永福版权所有 http://www.sinoreport.net/]

原告GD公司(Grace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曾于200012月起,帮助美国著名金融IT服务供应商FIS的前身AIS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金融服务软件。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触犯FCPA的任何条款,向客户中国建设银行的官员或其他政府官员行贿。销售成功之后,GD将获取一定比例的交易金额作为报酬。这起交易金额总计176亿美元,按照合同,GD有可能获得约五千八百多万美元的佣金收入。

但是GD称,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张恩照(此外还是中共十六大当选的中纪委委员)和AIS的共谋让这笔佣金成为泡影。起诉书称,2002 5月,张恩照接受AIS的邀请,前往全球最豪华的高尔夫球场之一加州卵石滩度假。在这次高尔夫之旅中,张恩照同AIS签署了新的协定。这个交易的另外一部分是,AIS为张恩照租借了高尔夫球杆,并且以咨询费形式向张恩照支付了100万美元。AIS的这些行为,构成了对张恩照的行贿,违反了FCPA的有关规定。

不久张恩照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于2006113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且检方的指控并未涉及美国一案。

此外朗讯公司于2006年被阿尔卡特收购之前,曾涉嫌向中国官员贿赂而违反美国《反海外贿赂法》。阿尔卡特-朗讯已与美国司法部与证监会达成调解协议,并愿意就此总共支付250万美元罚款。

不仅仅是美国,其他发达国家也是严惩商业贿赂的。比如19767月和8月,日本前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先后被起诉违反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受贿5亿日元。起诉理由是,田中角荣在1972年访美期间利用职权接受洛克希德公司贿金5亿日元,作为交换条件,日本购买该公司的一批飞机,其中包括运输机、战斗机、侦察机等。197711月,东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的审理延续了将近六年,受到传讯调查的460余人中包括国会议员、内阁官员、全日航空公司和丸红公司的高管。至198310月案件审理完毕时,田中角荣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罚金5亿日元。其他相关的政界和商界人士也受到追究。

20007月,法国正式通过法案,禁止企业向外国官员或者公司支付回扣。而且近期法国和瑞士警方均展开了牵涉到法国阿尔斯通公司的行贿调查,而全球五百强之一的法国阿尔斯通是全球发电及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公司。

由于中国在现实中若没有商业贿赂必然会丧失大量的商业机会,会被其他的使用商业贿赂的企业抢走,从而使得守法企业遭受不小的利益损失。因此跨国公司同时受到本地商业贿赂潜规则的困扰和本国反贿赂法律的约束,处于两难境地。

为此有些跨国公司采取了“总部不闻不问,下级隐瞒,出了法律问题下级承担,总部主动自首避免刑事诉讼”的方法来实现两方面的妥协。例如对于法国和瑞士调查阿瑞斯通集团军的海外贿赂事件,2003年开始担任阿尔斯通集团总裁的科隆表示,司法调查涉及的都是“陈年旧事”,他对这些事情毫不知情。他表示,阿尔斯通正在与司法当局合作,并将进行必要的调查以澄清事实。[袁永福版权所有 http://www.sinoreport.net/]

但跨国公司这种消极处理海外贿赂事件的方式维持不了多久,因为有发达国家的执法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海外贿赂事件,跨国公司的海外贿赂行为一直受到较大压制。

由于跨国公司不能放开手脚进行商业贿赂,这为国内的本土企业利用商业贿赂提高竞争力提供了机会。但商业贿赂像毒品,像激素,可以在短期内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但副作用是长期的,危害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成本高。商业贿赂成本比较高,需要消耗大量的现金等可流动资产,这会占据企业的资金链,使得企业无法全心经营企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2.         降低企业效益。商业贿赂需要消耗大量的现金,虽然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一些弥补,但还是会降低企业效益,降低企业利润。

3.         转移管理层注意。商业贿赂不但是现金的问题,还有大量的运作问题,需要找到合适的人脉路径贿赂给合适的人,还需要进行洗钱活动,需要一路进行打点。有些问题不是单靠钱所能解决,而需要企业管理层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处理。此时商业贿赂会转移企业管理层的注意,使得企业管理层放松对企业自身的管理和建设,企业管理层将放松对公司管理、技术创新的投入,最终会严重降低企业本身的竞争力。

4.         加大企业风险。商业贿赂使得企业的经营依赖被贿赂人员,这为企业经营导入外界风险。若被贿赂人员出现问题,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冲击,加大企业经营风险。

5.         法律风险。商业贿赂毕竟是违法行为,虽然在实践中执法机关对此打击不够,法律风险不大,但毕竟存在,需要时时防范。

 

从宏观上看,商业贿赂的最大危害在于破坏了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基础。由于中国的商业贿赂还较为普遍,因此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不成熟完善的,导致很多问题。

此外某些利益密集型行业和政府进行官商勾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以实现在行业群体中实现行业利益的最大化,这会导致行业间利益失衡,影响经济结构。目前中国最典型的就是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对政府的商业贿赂情况是一般人所无法知道无法想象的,但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的行业群体中确实处于很优势的地位,挤占了其他行业正常生存和发展的资金和社会资源,绑架了中国的经济,这样使得房地产一家肥大,而其他行业瘦弱不堪,影响深远而恶劣。特殊利益集团是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阻力。[袁永福版权所有 http://www.sinoreport.net/]

posted on 2011-01-13 14:16  袁永福 电子病历,医疗信息化  阅读(2748)  评论(8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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