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〇年春季
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巡检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 2010年3月4日至4月2日,市建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巡检工作。巡检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建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情况及查处违章工程。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1555个(含县、市、区),总建筑面积达1283.2万平方米。其中380个工程符合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采取强制性停工整改措施。其中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767份,限期整改工程545个,局部停工工程315个,全面工程停工工程363个,排查安全隐患23628条;发出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419份,限期整改工程731个,局部停工工程214个,全面工程停工工程169个,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500条,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453条;查处违章工程307个。
二、检查情况
(一)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检查情况
共对1360个单位工程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其中:建设单位符合率为47.2%,较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勘察、设计单位符合率为92.9%,较去年提高12.9个百分点;施工单位符合率为43.2%,较去年提高10.6个百分点;监理单位符合率为40.3%,较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及拆装单位符合率为87.1%。
(二)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1、施工观感质量。检查钢筋工程642项,符合率为62.5%,比去年下降17.8个百分点;检查混凝土工程894项,符合率为67.7%,比去年提高2.2个百分点;检查砌体工程534项,符合率为71.2%,比去年下降7个百分点。
2、仪器检测。本次检查采用仪器设备对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砌体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和现浇板厚度进行监督抽测。共抽测混凝土强度399项,符合率为85 %,较去年提高5.8个百分点;抽测钢筋保护层厚度421项,符合率为61.5%,较去年下降9.5个百分点;抽测砌体砂浆强度73项,符合率为71.2%,较去年下降9.4个百分点;抽测现浇板厚度435项,符合率为72.6%,较去年下降1.4个百分点。凡经监督抽测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均责成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鉴定检测。
3、允许偏差项目。共量测轴线592项,符合率为77.2%,与去持平;量测室内标高527项,符合率为84.8%,较去年下降2.3个百分点。
4、技术资料。共检查施工技术资料1246项,符合要求的493项,符合率为39.6%,较去年下降1.6个百分点。
5、原材料抽测。本次检查共对330个单位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测,其中抽查钢筋503组,保温材料7组。
6、施工图审查。本次检查,共查处302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图审规定。其中有250个工程未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52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擅自做重大变更而不重新报审。
(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
1、安全管理。共检查1164项,符合要求的841项,符合率为72.25%,较去年降低0.75个百分点;查处安全管理问题3377条。
2、文明施工。共检查1177项,符合要求的609项,符合率为51.74%,较去年降低4.26个百分点;查处文明施工问题4575条。
3、脚手架。共检查613项,符合要求的345项,符合率为56.28%,较去年降低1.72个百分点;查处脚手架安全隐患2786条。
4、基坑支护。共检查274项,符合要求的170项,符合率为62.04%,较去年提高8.04个百分点;查处基坑支护安全隐患677条。
5、模板工程。共检查342项,符合要求的172项,符合率为50.29%,较去年降低3.71个百分点;查处模板工程安全隐患1349条。
6、“三宝”与“四口”防护。共检查983项,符合要求的703项,符合率为71.52%,较去年降低2.48个百分点;查处“三宝”与“四口”防护安全隐患2777条。
7、施工用电。共检查1140项,符合要求的689项,符合率为60.44%,较去年降低16.56个百分点;查处施工用电安全隐患3777条。
8、物料提升机与人货电梯。共检查330项,符合要求的220项,符合率为66.67 %,较去年提高1.67个百分点;查处物料提升机与人货电梯安全隐患828条。
9、塔吊。共检查676项,符合要求的500项,符合率为73.96%,较去年降低2.04个百分点;查处塔吊安全隐患1235条。
10、施工机具。共检查912项,符合要求的684项,符合率为75%,与去年持平;查处施工机具安全隐患2247条。
11、安全资料。共检查安全资料1220项,符合要求的827项,符合率为67.79%,较去年提高11.7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
(1)仍有少数建设单位在未办理完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基本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区(分站)辖区内旧村改造工程违章施工情况较为突出。
(2)个别建设单位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
(3)个别建设单位擅自对工程结构形式作重大变更,而不重新报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个别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障金缴纳手续。
(5)部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不积极督促、协调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其自身采购的建筑材料质量不严格把关。
2、监理单位:
(1)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尤其是总监)变更程序不符要求;总监不常驻现场,个别总监无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上岗证书、配备不足(缺少安装专业及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2)部分监理单位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理资料整理混乱无序,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等资料时间、内容相互不吻合,监理通知单无复查意见,部分验收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及时签认。
(3)个别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责任心差,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缺乏控制措施,对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把关不严,对试验报告结论不认真审查。
3、施工单位:
(1)个别工程项目经理无执业资格证书,个别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的项目经理不一致。
(2)少数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配置不全(如缺少安装专业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等)。
(3)个别工程未办理招投标手续;个别总包单位以包代管的现象严重。
(4)个别施工单位未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5)部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施工专项方案不全(如缺少混凝土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对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个别工程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4、勘察、设计单位:
(1)个别工程地基验槽记录及结论勘察设计单位签章不全;
(2)个别工程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地基处理方案不一致,且无相关变更;
(3)个别设计单位不及时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二)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工程钢筋存在违规外加工现象,钢筋加工弯钩角度与弯折半径不规范,钢筋拉伸后有缩颈、延伸率降低的情况。
2、部分工程作业面钢筋成品保护差、污染严重,钢筋绑扎不牢固、位移,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
3、部分工程钢筋连接接头施工质量差,个别工程电渣压力焊接头检测不合格就对钢筋进行隐蔽;个别工程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够,同截面接头百分率超规范。
4、个别工程梁柱节点核心区箍筋漏放或间距不均匀严重。
5、部分工程施工缝留置位置及形式不符规范规定。
6、部分工程砼构件局部存在涨模、变形,跑浆、露筋,剪力墙根部存在烂根、夹渣等质量通病现象,梁柱节点处砼振捣不密实,局部蜂窝;部分工程砼疏松、夹渣等质量缺陷处表面随意刮浆修补。
7、部分工程模板变形损坏不及时更换,竖向构件侧模支撑不牢固,拆除过早,后浇带底部模板支撑体系仍有提前拆除的现象。
8、部分工程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试块所代表的结构实体的相应部位。
9、部分工程现浇板存在不规则裂缝,上表面平整度差。
10、个别工程柱墙与梁板砼强度等级不同无节点砼施工方案,导致节点核心区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且出现不规则施工缝。
11、部分工程砌体拉结筋漏放或位置不正确,拉结筋存在随意弯曲、焊接质量差、焊接长度不足的现象;个别工程填充墙拉结筋仍存在植筋现象。
12、个别工程砌体砂浆饱满度达不到规范规定;部分工程填充墙砌筑质量差,顶部后塞缝填塞不密实,灰缝宽窄不均匀、不密实,砂浆强度低;砌块断裂、破损。
13、部分工程现场拌制砂浆计量措施不到位,砂浆拌制时间、使用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
14、部分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分户验收记录等过程控制资料流于形式,内容千篇一律、不真实。
15、个别工程构造柱等部位砌筑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
(三)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
1、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及考核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正确的考核评价。
(2)部分工程的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指导性差,交底不明确、验收不细致。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管理混乱、证件过期,经常出现人证不符的现象。
(4)职工教育不及时,不能根据不同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各种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及漏保等项目的日常检查次数少、记录少、量化少,记录不真实,也出现了少量为应付检查资料造假的现象,现场安全管理的技术保障措施不到位。
(6)防护用具及电箱电缆的备案证收集不全,与实际不符。
(7)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有的过期。
(8)监理日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少。
2、文明施工:
(1)现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未硬化地面,散装材料、裸露黄土未覆盖,无防止泥浆、污水外流措施;车辆自动冲洗设备设置及使用不符要求。
(2)部分宿舍彩板房材料不符合要求;彩板房用电不符合规范。
(3)标准化程度不高,包括施工现场的加工区防护棚,各种围栏等设施设置随意、材料规格不统一。
(4)材料堆放混乱,不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堆放,相关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雨措施不完善。
(5)生活区设施不完善,五小设施不齐全,医药箱药品不全,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6)仍存在在建工程楼内住人现象。
3、脚手架搭设:
(1)落地架基础处理不好,未整平、夯实,部分工程因基础回填不及时,直接在基坑中搭设的脚手架底部处理粗糙、无排水措施,隐患较大。
(2)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特别是结构施工后期,随着砌筑工程的施工,很多连墙件被拆掉但是砌筑工程完成以后却没有及时恢复,架体的整体稳定存在很大隐患。
(3)架内层间防护不到位,平网或竹笆、脚手板的铺设不到位、防护不严。
(4)操作层设置不符合要求,未满铺板、随层网设置不全,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到位。
(5)立网绑扎不牢,部分立网用钢筋绑扎丝绑扎。
(6)部分工程使用不合格的密目网,个别工程使用的密目网未见合格证明。
基坑支护:
(1)个别深基坑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部分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不到位。
(2)部分工程基坑临边未做防护,无进出基坑专用通道,变形监测不及时、记录不全,基坑内排水不畅通。
5、模板工程:
在检查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支模脚手架的搭设都未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存在以下主要隐患:
(1)个别高支模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部分高支模工程专家论证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不到位。
(2)模板支撑系统立柱底无底座、垫板,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支撑系统与外脚手架连结,拆模时拆除区域未设警戒线且无监护人。
(3)模板基础的处理,包括通板、底座的设置不按规定和方案施工。扫地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的设置少等。部分可调丝杠调节长度超过20cm,顶部“U”型托两侧空隙未采取措施。
6、“三宝”“四口”:
(1)高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2)楼层、楼梯及各种预留洞口的临边挡脚板设置不全。
(3)部分工程对低窗台的临边防护不到位。
(4)电梯间上料平台的防护门未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产品。
(5)对管道井的防护普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6)通道口防护棚、上料口防护棚未采用标准化防护棚,设置比较随意。
7、施工用电:
(1)总箱、分箱的重复接地做法不当、接地极设置不符合要求。
(2)保护零线的接地线用线不当,截面不足。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3)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位置不当,不便操作和检查。
(4)配电箱的防雨、防砸及消防措施等设置不足。
(5)楼内装饰用电太乱,使用花线、护套线乱接乱挂。
(6)电缆敷设过浅,过路线穿管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
(7)电缆拖地现象比较普遍,架空做法不当。
(8)部分工地仍然用老式的配电箱,使用不合格配电箱。
8、塔吊:
(1)塔吊基础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2)基础无排水措施,排水不畅。
(3)部分塔吊安装后未及时检测。
(4)塔机间相互干扰,无可靠防碰撞措施。
9、物料提升机
(1)部分物料提升机未经检测合格使用。
(2)限载及限乘标志未设置或标识不明确。
(3)各施工层普遍未设置上下联络信号。
(4)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棚位置设置不当。
(5)物料提升机安全设置不全,限位不灵敏,安全停靠装置不可靠。
(6)上料平台搭设不当、板固定不牢、无防滑措施、接料台口两侧防护不严,铺板材质不符、不严且铺板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7)楼层安全门缺失,有的关闭不严。
10、外用电梯:
(1)部分外用电梯未经检测合格使用。
(2)部分外用电梯未设置限乘标志。
(3)各施工层普遍未设置上下联络信号。
(4)部分施工电梯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11、施工机具:
(1)施工机具的防护不全,如电锯的挡板、分料器,电锯的护手板,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张拉卷扬机的防护挡板及防滑脱装置。
(2)机具的保养相对较差,对钢丝绳等重要部件的维修,保养不及时。
(3)电气焊设备使用随意,不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部分氧气、乙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存放距离过近,电焊机一、二次线过长,未使用专用电箱。
12、安全资料:
(1)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或未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公司会审部门不全,技术负责人,总监未签字盖章。
(2)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不齐全,部分证书未年审。
(3)公司及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少,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填写不真实。
(4)临时用电测试验收记录填写不真实。
(5)各专项方案未使用安全资料统一表格,参建各方审批不全。各专项方案内容针对性差,尤其是支模架方案,对规范中构造要求的内容涉及极少,不能指导施工。
四、下一步要求
(一)针对此次春季巡查所发现的各方面问题,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全面落实整改。同时,就下一步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各参建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1、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一是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建设;二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等政策法规要求,不得超规划建设,不得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三是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不得压级压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2、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一是要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机制及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自身技术业务素质;二是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三是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严格实施监理,尤其要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理,以督促施工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施工单位应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一是要通过加强项目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对项目部及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机制等手段,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自控能力;二是要强化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与验收,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有效治理各类质量通病;三是要严格落实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通过场地道路硬化、垃圾渣土覆盖、出场车辆冲洗等手段,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4、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确认相关文件,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对技术复杂的施工工艺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给予技术支持,积极参与方案编制及问题处理。
(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就本次春季巡查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进行专项整治,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春季巡查中发现的部分参建单位市场行为仍不规范的问题,应继续加强对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的稽查力度,加强与招投标、建筑队伍管理、工程款清欠等管理部门的联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经督促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建议相关部门给予暂停建设单位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及竣工项目备案手续的办理,暂停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资格、撤销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资格等处罚。
2、从实体质量方面检查的统计数据来看,钢筋工问题较突出,符合率明显偏低且较去年有下降趋势,下一步应采取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钢筋原材料检验、绑扎安装质量、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场外违规加工钢筋而降低其力学性能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另外,对桩基础、复合地基、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等其他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应继续作为监督重点狠抓严管。
3、技术资料符合率仍明显偏低,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技术资料的审核力度,重点整治技术资料中试验报告造假,分户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内容千篇一律、弄虚作假的问题。
4、从安全检查方面的统计数据来看,有多项符合率较低,其中脚手架、基坑、模板、临时用电等问题特别突出,下一步应继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突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架支模、外电防护、施工现场及农民工宿舍防火、工人食堂饮食卫生等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情况,隐患不排除决不放过。
5、通过检查发现,文明施工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应继续着力加强对文明施工尤其是防治扬尘污染的检查力度,除严格检查场地硬化情况、垃圾、渣土覆盖情况等项目外,还要大力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深入落实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洗车设备的安装及使用效率。
五、处理意见
(一)对于工程质量较好、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文明施工较好的工程,予以通报表彰。(详见附表一)
(二)对于工程质量较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予以通报批评。(详见附表二)
(三)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行为不规范的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详见附表三)
(四)对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彻底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附表一 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较好工程一览表
附表二 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较差工程一览表
附表三 监理单位违规行为一览表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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