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模式之我见

        设计模式做为程序员的“内功心法”,越来越受到.net 社区的重视,这种变化是很可喜的,Java社区走在了我们的前面,但这种状况也许有一天会发生改变。

        在学习模式时,两种声音是一定会遇到的。
        1、“无招胜有招,无招才是最高境界”;
        2、“过分设计”。

        这两种声音都是正确的,但如果初学模式者就惦记着这两条,却未必对你的学习和成长有利。

        “无招论”者,强调设计原则是精髓,各种模式只是实招,做为一个高手,应得其髓,忘其招,决胜于随机应变中,于千变万化随心所欲中。此论调十分之正确,软件工程的巨人们归纳的设计原则是优秀软件工程的内在规律,模式是种种原则的具化,学模式者十分应该得此髓,特别是那些在每种模式中都能看到的原则,更应将你的思维与之绞合。
        但初学者,请想想你是“武林高手了吗”先,在没有深入了解和体味了23种设计模式之前,你可以知道诸多设计原则,但你未必知道在设计中怎样去实现这些原则,怎样去结合这些原则。
        “模式”就是模式,名字就意味着是“死”的东西,你还没有“入死”,就想着“出生”了,未免有超前之嫌。

        “过分设计”论是典型的以辨证法从另一个方面思考模式的使用。辨证法太伟大了,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的事情,当然它应用于设计模式也是合适的,“过分设计”也是一种正确和健康的观点。
        不过就我的观察,生活中两种人比较喜欢使用辨证法,一种是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一种是对一件事情根本没有深入根本不怎么了解的人。专家使用辨证法来看问题,使得他更“专家”,另一种人,就像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孩在想着“我不能跑得太快,会摔跤的”----不论他想得对不对,但这种想法于他学走路是丝毫无益处的。         
        “过分设计”还是等到你真的觉得“过分”了的时候再去想吧,你还“设计不足”呢,就想着“过分设计”为哪般呢?
            还有些人,视设计模式为条条框框,与自己”热爱民主与自由”的理想相去甚远,但唐朝已去,李白不在,天马行空未必能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成就,还是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先扶着墙走稳了先。

posted @ 2005-07-13 15:52 Lyn 阅读(3065) 评论(8)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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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楼主]2005-07-13 15:55 | THIN      

个人意见,仅为笑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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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5-07-13 16:29 | James      
沒有必要弄出這些玄虛的說法和比喻,沒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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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5-07-13 18:00 | kwklover      
做程序员浪费了
应该做作家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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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主]2005-07-14 09:36 | THIN      
也是在网上“又”见那些论调,于是写了这篇。
“弄出這些玄虛的說法和比喻,沒有什麼用”,买弄一下,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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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5-07-14 13:59 | guest [未注册用户]
说的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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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5-07-14 21:28 | 寒枫天伤 [未注册用户]
这篇文章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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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楼主]2005-07-15 09:25 | THIN      
也许程序员注定要“浮躁”,做到系分会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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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5-07-15 15:22 | bodazhang [未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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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被作者在 2005-07-13 16:07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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