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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7日

        两年零一个月,blog上文章的数量也顺利达到了200,我也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地为这200这个数字写点什么了。看着200这个数字,我想起了100:原来在那个充满惆怅的2005年2月,第100篇只不过发布自己旧时的文章,对往日作个祭奠的罢了。由于我自己对于3尤为青睐,原本打算这样的文字留待在300篇的时候才写的。不过,2这个数字也颇为吸引我,除去什么好事成双、比翼双飞、双宿双栖这些充满祝福的成语不说,单是2作为唯一一个偶数的素数就足以让我为之心动了,何况现在Web都已经从1.0升级到2.0的呢。:) 

        瞎扯了一番,面对着200这个数字,我该说些什么呢?此时的我有些茫然。是感慨日月如梭,时不我待,还是总结过去,雄心万丈地展望未来呢?噢,Don't push me,请给我点时间。然而,又有谁在push自己呢?除了自己还是自己。两年过去,多少次的失落与沮丧,唯有音乐唤醒沉睡的我,唯有文字能够让我在压抑中冒个泡,是博客伴随着我走过了这数百个日日夜夜,我想这第200篇Post就献给博客吧!

        博客确实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因为她让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地盘。我不由得想起了象征着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圈地运动,在网络的世界里,拥有属于自己的博客就像是在圈地,是积累的开始。当然了,圈地只是最原始的积累,要让这块地盘能够长出喜人的果实,还得靠自己的苦心经营。博客之所以伟大,正是在于此,人们圈出了自己地盘,然后辛勤耕耘,从而造就了网络五彩缤纷的颜色,这是个性最完美、最张扬的体现;博客的伟大还源于她的简单。没有博客之前,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信息可不是一件人人都能够做的事情,而现在无论年长还有年幼,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想拥有自己的博客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博客帮助人们消除了对网络的陌生与恐惧感,让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又多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情;博客的伟大还在于信息的组织方式——按照发布时间先后排序,尽管会有人会反对我的这个说法,毕竟博客内容的凌乱一直为人所诟病,但是我依然坚持这种方式的伟大,因为这种方式符合人们写日记的习惯,让人们更加容易接受。同时,那个醒目的小日历加上短横线更是可以激发人们写博客的欲望。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少掉了这样的组织形式,少掉了那个小日历,博客就不会像今天那样流行了。

        博客的伟大,我想也就不用再多言了。至于自己为什么要写博客,现在还真的想不起为啥而“开博”了,总之当时觉得比较好玩,就开始写了,没有想到,一写就两年多了。估计触动很多朋友开始写博客的缘由跟我也是比较类似的吧,而事实上开个头也不见得需要什么深思熟虑。至于为什么会一直写下来,我有着自己的见解:由于自己糟糕的记性,也由于自己天性愚钝,我得记录一些思考,因为我知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自己喜欢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思考所得,因为我知道交换思想与交换苹果的区别;我希望自己能够思考得更加深入一些,我选择了文字的方式促发自己思考,因为我知道付诸于文字的思想才是最成熟的;我希望将自己的思考转化成价值,我选择了将思考所得变成了实实在在可以感知的文字,因为我知道存在才能被感知,以物质形式承载的思想才能体现价值。

        在博客园写博客两年多了,自己在激扬文字中得到了莫大的提高,同时,也认识了很多知心的朋友,正是他们的不吝赐教才令我能够进步神速,衷心地感谢他们!第200篇就这样要结束了,生命在轮回,一个终点就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我依旧带着感激,带着向往前行,在文字中寻找属于自己的Fantasy,在代码中构建属于自己的Soft ……

posted @ 2006-06-27 15:13 FantasySoft 阅读(338) | 评论 (4)编辑

        最近在看《搜》这本书——The search的中文版,书不算厚,内容本身很吸引我,而翻译也相当到位,阅读起来自然也就赏心悦目了。这本书的内容,我想就不需要作什么介绍了,估计十个朋友有九个都能猜出这本书大致的内容。对,就是一本讲述Google的书。Google的事业如日中天,与Google扯上关系的出版物也不在少数,像《搜主义:Google持续成长的秘密》《Google成功的七堂课》也是让我在书店为之驻足的书籍。但是在这些与Google相关的书籍当中,《搜》更能够吸引我,因为她讲述的不仅仅是Google,更多的是搜索本身。从书中,我可以了解到Alta Vista——前Google时代最成功的搜索引擎,也知道了Google成功的商业模式并非是她自己的发明,而是来自于Goto.com(Overture的前身)。除了这些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之外,书中还对搜索带来的价值作了深入而详尽的分析,而这部分才是最有价值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现在网络的信息是极为庞大而过剩的,而且它每天都在以非常惊人的速度增长着。人们面对这样浩如烟海的信息,如何才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呢?答案就是搜索。有了搜索,我们不需要在链接的海洋中漫无目的四处游弋,因为一个个关键词就代表着自己的方向,也代表着自己的目的。搜索引擎在为一个个关键词提供相应的匹配结果的同时,也记下了人们的兴趣与欲望。基于此,网路的流量就得到了分化,从而流量的价值也就得以凸现。正如书中所说的,“未分化的访问流量几乎毫无价值,但是特别的访问流量却非常有价值,因为其中包含有同该公司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的行为意图。”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几乎每个网站都会提供搜索的功能,我想除了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直达所需服务之外,更重要的,可以从搜索数据中获取用户的喜好与需求,这就是搜索引擎的双重角色吧。因此,一个搜索引擎仅仅提供搜索服务,而没有包含数据挖掘的功能,那么这只能算作一个半成品的,甚至是价值甚微的搜索引擎。在用户提交的一次次搜索请求中,本身的用户行为就蕴含着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缺少了数据挖掘功能的搜索引擎无疑是丢掉了一座金矿。商家都不是傻子,面对着金矿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Amazon提供的"Customers who bought this item also bought"推荐功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与之类似的还有豆瓣的推荐功能:“豆瓣猜你会喜欢”以及“喜欢某某的人也喜欢”。Amazon通过推荐功能为其带来了更多的收入,而豆瓣的推荐功能虽然不见得在收入上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但是让用户得到了更好的体验——系统能够对一定数量用户的行为进行分析与总结,再结合某个用户的行为特点得到了一个对用户相当有用的推荐列表。这就是对访问流量进行分化所带来的价值。

        我们可以从一个更加技术性的角度看待用户访问流量分化的问题。由于HTTP协议本身是无状态的,在那个只有HTML静态页面的年代,服务器并没有什么义务记住每个用户,因为她能够提供给用户的内容是无差异的。在那个时候,个体并没有受到重视,群体的行为才是最重要的。随着商业需求的日益提高,为了让每一个用户在访问网站的时候感到宾至如归,包含动态网页的Web应用技术出现了,随后大行其道。说到了这里,我还是得明确一个概念:这里的动态不是指充满Flash动画的网页,而是指相同的URL对应的网页内容会根据不同的请求而发生变化。当网站能够通过诸如Cookie、Session这样的技术对用户个体进行区别对待的时候,当用户终于可以在网站上大声喊出自己就是张三李四而甚感惬意的时候,当流量就是网站实力的唯一指标的时候,网络对于个体的关注也到了极致。然而,很多事物就是在平衡的两端迂回地发展,互联网再次关注起群体的行为,而这一次,群体用户行为的细分使得一个个区分开来的群体更加有凝聚力,也更加具有商业价值。这样的群体拥有足够的共性,大家因为某个因素(或是兴趣爱好,或许商业需求)而被网络上的各个系统组织到了一起,不管这样的组织是紧密还是松散的。在这些能够对用户访问流量进行分化的工具当中,搜索引擎无疑是最重要的利器。人们利用搜索引擎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同时也不自觉地告诉了搜索引擎:“我需要这些。”所以,搜索引擎不能缺少快捷准确的服务,更不能缺少对用户行为的分析,用户信息的挖掘。

        一言以蔽之,搜索让用户获取信息的方式从被动变成了主动,而在这主动当中就蕴藏着用户的需求。我们知道忽视了用户需求的软件系统注定是不能成功的,而搜索引擎关注于用户需求的分析,也就造就了搜索今日的辉煌。

posted @ 2006-06-27 11:19 FantasySoft 阅读(306) | 评论 (0)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