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ord版下载1.需要论证的观点1.1 类的类型的大小= 成员变量的大小的总和,与成员函数无关。即见例程11.2 成员函数存放在代码段,且不能被改变。对象只为成员变量在栈或堆上分配空间(不考虑virtual和继承等复杂点的情况)见例程21.3 可以把栈或堆上的某个内存地址转化成(指向类的)指针,如果...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4-04-22 07:27 loverszhaokai 阅读(1244)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