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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忆犹新的技术者创业故事,仅以此文献给所有技术者

故事角色:
外围公司,势力雄厚,境外公司。
温某,31 岁,广东人氏,工作热情,责任心强,数据编辑员出身,口才好,家里条件可以,家买住房一套,开二手四轮车。
邢某,20 岁,河南人氏,一技术精英,擅长 web 开发、数据库优化,开发能力特强。缺点:交际。
我,20 岁,湖北人,技术还行,擅长 web 开发,数据库优化。缺点:交际。
三人是旧同事。

故事背景:
邢某于 06 年研究足球外围投注网站(外围公司)时发现漏洞,故此认识该公司高层。之后邢某找到我谈了相关情况,说一起和外围公司谈谈业务,看有什么好的项目可以做。我俩的口才都不行,于是我力挺温某加入,温某加入前还在工作,在工作之余时间我们一起和外围公司进行 skype 交流。大概进行了 1 个月时间,在邢某的关系下,我们比较顺利的拿下这个项目。其间,我和邢某都是坐温某的车来来回回去一些地方(周末),温某认为他自己都可以接到这个项目,他说他月拿得少于 1A 都不想干。之后又说三人合伙发展公司,口头协议股份,谁知项目未开始,争论就从股份的数目开始了,在我现在看来完全是温某的计谋,他头顶头发不多,相信是较聪明之人,如果公司内同时存在两技术,他就不可能什么都可以话事做主。在项目外包合同签完后邢某就离开了,合同内写明温某独资 10A 成立有限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与外围公司签完合同。跟着温某火速辞职,因为他有了新的希望。

收到收围公司给的第一笔开发款后,租办公点,买公司用品、电脑、冰箱、微锅炉等等,在 07.05.01 号请他全家人来公司搞庆祝,此时我好像已经不是公司的股东了。东搞西搞,我还没来得及拿第一个月的工资就已经将公款用完。

到了第二个月,外围公司按合同初稿写明理应支付此月的开发费用,但由于邢某的离开被外围公司知道后,就一直在拖款。直到工作到第 50 天,温某实在按耐不住了,但还得发工资的,就算不发我,也要发另外一个做美工的(另一个以前的旧同事)。虽然极度不高兴,还常把这种情绪带到工作和表情上。

之后的 4 个月,它一直在掏自己的腰包,也就是拿公司注册资金来发工资的。直到外围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成绩给予回应时,公司好像有了救星,外围公司把尾款打给了我们公司。那个月的工资发得很及时(掏它自己腰包时要死不活,不是的话就很爽快。我一开始还没怎么知道它是这样的底气)。

公司还算稳定,一直发展到今年。我去年明明可以大搞一票的,最后却只拿了个工资,而且比以前还少。其实我要求并不高,月薪过 8K 就满足了。为了这份工,我得罪了好几个人,丢了两份兼职。按照公司的发展方向,我还要等好几年才能有出路。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已经不认同温某的决策,所以经常会有争吵。虽然只有半年多一点时间发展,但温某的决策错过很严重一次是花了很大的心思和人力去做的一个用户不关心的功能,用了三个月开发周期。

最后我提出要离开,跟着是清算分公司资产。由于之前公司的财务全由温某一人管理,公司进出账在它个人银行卡,公司模式为有限公司(不是合伙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现在清算资产时会有很多问题,也就是账目不对。扯了半个月,大家都很激动和冲动,在清算账目时他对另一个人背后直接骂我。

都不是好惹的。

怎么说也有几十万财产,他总说自己多君子,没有对不起公司什么时,我实在挡不住那股气愤,在我看来是个十足的伪君子。直到我和它说小人背后人身攻击我时,它说什么也不肯分钱给我了。我也没有办法,顶多知道它是什么人,让它以前同事知道它是什么人。我还能说什么?中国的法律只能这样,而他和我说清算公司财产也只是出于是旧同事的份上才会这样,换了是第二种关系,谈都没得谈。我不知如何形容当时情况,反正是很复杂,就看你倾向哪边去想。

公司名:广州市数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人:温某
注册金:100,000 RMB
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影街(珠影)二期写字楼A座911室

外围公司项目:http://www.my188info.com/
公司自己网站:http://www.b3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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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发生在我身上,仅以此文献给所有技术者。
还请大家别轻信老板的甜言美语,如果说公司给你股份,除非按法律办事,否则不要相信。

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勾起我回忆的是 NicPetShop,有人说我来园子就是为了它的宣传而来。我告诉你不是,我觉得在这里可以找到更多同类的朋友,有共同的话题可以探索。
有人说我语气嚣张,我清楚,在这里和大家说不是了!我并非不可一世,而是技术者的通病(关在房子里关久了)。还请大家不在太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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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用评论回复:

@钢:

你一再的在评论中强调你的 NicPetShop 让我怀疑起你的初衷来,因为我只想讨论 ObjectDataSource 其本身而已。还有,你这个 NicPetShop 应该是全部开源,并且不存在什么商业用途吧? 

如果是这样,看来是我错误的判断了你的热心,不好意思了~~ ^_^ 

我:

@钢
就算不开源,我也不会拿这种东西来收费,我定位方向不在技术这块,技术只是我业务实现的工具

如果认识的朋友想用我的东西,我乐意给
如果是以前公司来套我的东西,我不可能公布下载

这个以前公司是去年从零创业的公司,口头协议的股份后来我全没有,我什么也没有防备过,只是把 NicPetShop 没留给它(畜生级老板)

posted on 2008-05-08 17:16 nicye 阅读(2685) 评论(45)  编辑 收藏

评论

#1楼  2008-05-08 17:34 玉开      

吃一堑,长一智。   回复  引用  查看    

#2楼  2008-05-08 17:37 wit      

搞一票大的!   回复  引用  查看    

#3楼 [楼主] 2008-05-08 18:07 nicye      

@玉开
谢谢,我希望能提醒同行的朋友   回复  引用  查看    

#4楼  2008-05-08 18:12 簡簡單單..      

非常同情..   回复  引用  查看    

#5楼  2008-05-08 18:18 怪怪      

说实话, 可能我曾经当过那个出钱的人, 也当过不掏钱的别人的合作者, 我看你这件事角度和你不太一样。 既然这个公司最初是项目驱动的, 其实最有价值的人是你说的那个刑某, 其次是掏钱的温某, 你最后仅仅是出力的, 而且长期拿了工资, 就等于默认了这个形式, 无论这个工资是不是符合你的价值; 这样的形式, 其实很难说你是创业的一员, 更像温某是创业的, 然后忽悠了另外一个人少拿点工资。 如果当时你确实拿不出钱, 至少应该要求期权啊..

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的...,成立公司的时候, 可以有技术入股什么的, 但是所谓的技术入股, 必须是有经过评估机构评估的比如专利啊什么的东西的。 我觉得这个要求恰恰相当合理的, 说实话, 编程或者组织项目的能力这些东西, 如果说占股份的话, 确实没有太多的道理。 这个我没法说的特别清楚, 因为不站在某个角度上, 我们不会去主动算计其中得失, 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付出; 总之, 一个在社会上长久存在的制度, 总是或多或少有其存在的原因。

比如当初你也应该适当出资, 毕竟那是风险,假设因为刑某的离去, 那个单子整个黄了呢? 另外这也不赖中国法律啊.., 你一开始就应该要求以某种形式转让股权, 即使要交税... 说白了就相当于, 比如你要占3成, 那么温某在一开始就白送你3A, 然后他掏7A你掏3A去注册; 你可以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 温某会不会这么做(不是口头答应, 而是当时这3A就属于你)。

如果他不会, 就说明他从一开始就不认可你的价值或不信任你, 那么你还和他合作吗? 一个不认可你价值或者根本不信任你的人? 这是你们, 尤其是因为你没有要求, 所以没发现这点, 可以说是你没有做到位。

如果当时你这么要求了, 发现温某并不认可你的价值, 但你也觉得这事有前途, 还是想做, 又怎么样呢? 既然大家都拿不出真正得到*社会承认*的无形资产, 那么就是觉得自己能发挥多大能力, 就占多少, 而且直接通过掏钱的形式占, 以自己的能力对自己掏的那份钱负责。 这个也是相当合理而且普遍存在的合作方式。 这些看似缺少人情味儿, 但却是社会和法律保护所有人的一个方式。

不过, 如果温某真的白送你3A, 其实这不是最好的方式, 因为日常开销和更重要的*承担风险*的资本仍然来自于他。 要说人情味儿, 能体现在哪儿呢? 举我一个朋友的例子, 他和一个老板一起干了若干年, 一直是打工者, 老板觉得他人不错。 后来这个老板新弄了一摊生意, 让他入股, 他也有能力(这个就和你的状况差不多), 但不是不掏钱, 而是老板先借给了他几十A, 让他以后一点一点还(注意这个), 如果新的生意挣钱, 就从分红中扣除。你当初如果经济情况不允许, 也可以直接要求这种方式的, 那么现在的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

当然, 不是说这件事你就理亏, 但是确实你自己一开始没做到位(大不了开始时谈不拢就不做呗), 即使别人占了便宜, 也是你决策失误或者行动不到位造成的。 就像楼上说的, 吃一堑长一智, 只当学习了吧。   回复  引用  查看    

#6楼  2008-05-08 18:32 侯垒      

先学习一下.   回复  引用  查看    

#7楼  2008-05-08 18:39 Angel Lucifer      

看来怪怪大侠是个经历过风雨的老人哪,呵呵。

俺们这些小兵真的是忒缺乏社会经验,尤其是与人打交道的经验。
对人对事很难把握好度,总是十分的相信人。

还是老人说得好,七分对人言。

同情楼主。   回复  引用  查看    

#8楼  2008-05-08 18:44 风景年华      

学习了   回复  引用  查看    

#9楼  2008-05-08 19:19 航天奇侠      

个人经验, 那些将什么都说的无关要紧的人, 特别要小心,其实关键时刻看得比谁都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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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楼主] 2008-05-08 19:23 nicye      

@怪怪
谢谢你的诚心回复!
从环境角度来讲,他独资十万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而且他一开始就主动要求独资了,我和邢某还会抢着去注吗?一开始说公司只是项目合同的门面。
风险,这个项目的风险度对我们来说只有 10%,因为有关系介绍,而且我们都可以做得很好。另外温某的当时的收入并不多。
对于我是否是创业者,我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通宵无数工作,你认为我,早期有次工作到凌晨5点,自07.10月份后由于慢性支气管炎发作回家了一次,自那以后的平均工作时间减少了,不然达到 14小时/天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条件难道不是一个创业者?   回复  引用  查看    

#11楼  2008-05-08 19:26 alisx      

很认真的听着……   回复  引用  查看    

#12楼  2008-05-08 19:53 爱在戏院前      

其实我想说的是,楼主还是不是很成熟,这种事情没有对于错的,创业本来就是这样,若是一帆风顺,大家都好说,若是遇到挫折,就开始闹矛盾,这样是不可取的,而且,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你应该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如何吸取教训,而不是争吵,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问题变得更糟。   回复  引用  查看    

#13楼 [楼主] 2008-05-08 19:59 nicye      

@爱在戏院前
谢谢你的观点!几个月了才写下此文是想让很多人注意问题。   回复  引用  查看    

#14楼  2008-05-08 20:16 torome      

合作创业确实要考虑很多!~毕竟利益驱动   回复  引用  查看    

#15楼  2008-05-08 20:20 SZW      

同情楼主。
如果是我,我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把公司和相关项目的信息都透露出来……
男人要有点度量,气都放光了就没动力了   回复  引用  查看    

#16楼  2008-05-08 20:47 Allen Lee      

我有个同事,一年前他加入了一个项目,由于项目的评估问题,导致项目时间严重不足,他们组那些日子可是天天加班,他更是每天加到深夜甚至凌晨,有一次为了赶起一个Build给客户,整晚都在弄,直到我们第二天上班才弄完,当时他们组的人看到他实在太累,面色也难看,就劝他回去休息一下,谁知他走不到几步就晕倒在地上。请问他是普通员工还是创业者?没日没夜地工作并不意味着你是创业者,而在这件事里它可能只不过是你的一厢情愿。

你说他一开始就主动要求独资,那么他有没有不让你和邢某以资入股?如果是,那么他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而今天这个结局也不应该感到意外。如果不是,那么你当初没有以符合法律的书面形式落实你们的利益细节就只能怪自己不小心了。想想吧,他是否曾经以某种合理的形式承认你的股东身份和利益?在商界里,信任不能也不应该只通过口头来表达,这只会在出现利益纠纷时添加更多的麻烦,真正的相互信任非但不会因为把它落实到纸面而瓦解还会因此而得到巩固。

你把人家公司的信息公布出来,还在文章末尾对他使用了那样的称呼,你现在应该是很愤怒了,但愤怒过后又是什么呢?   回复  引用  查看    

#17楼  2008-05-08 21:00 Vincent      

很同意怪怪的说法.

博主确实应该吸取教训.

开公司,做生意.别说几个朋友,就是亲兄弟一起做,那也是跟一对男女要登记结婚,办理财产公证一样,事情就应该要拿到台面上说明白了才行.

你说你工作时间多么多么长,我想有些人加班的时间算上也不见得会比你少了,还未必有加班费拿呢.
所以一开始你没有确定你在公司的位置,同时又缺乏法律等相关方面对你的保障,致使你现在得到的与你期望的发生了偏离.

很多人在第一次的时候都会付出一定的学费,只是有的人多,有的人少而已.博主还是自我总结一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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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楼主] 2008-05-08 21:03 nicye      

@Allen Lee
谢谢你的指点!
如果我和邢某都注资的话,你认为他能有什么地位?他肯定会考虑这一点的。加班加点的工作是一种责任心的表现,我很佩服你的同事,但你同事做完项目后至少有资金吧,而我呢?
大家以前都是同事,而我一直都在赶项目进度,法律程序一直没有落实。
如果我是一湘情愿,那只是我看错了人,我的确是看错了人。
我贴信息出来,是想大家如果去那里面试别被骗了。

我贴文章出来不是找气出,我想呼吁园子里的朋友别轻信老板的花言巧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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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2008-05-08 21:06 青羽      

个人认为这个事就是合作初期没有成文的合同所致,可能因为你们三人是旧同事,怎么说呢。警惕“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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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楼主] 2008-05-08 21:10 nicye      

@Vincent
加班费那事儿,还有更惨的人呢!
是做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股份了,而到最后他也承认。这应该不是我定位问题吧!

在我知道他背后人身攻击我后,他就说承认股份也不给。核心源码在我手上,程序都运行在服务器端,我估计另一个同事和他说可以反编译后,他就不怕翻脸了。因为那个同事是技术主管了。。。哈哈!!

呼吁大家以后要混淆代码!这是你惟一的保障!   回复  引用  查看    

#21楼  2008-05-08 21:25 magiclee      

楼主老大不要太激动,过去就过去了,生活要继续,吃一堑长一智,做技术的人有时候还是太容易信人,总是以技术、项目优先,弄得自己没时间去分辨是非。   回复  引用  查看    

#22楼  2008-05-08 21:35 works guo      

“已经说好股份了”

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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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8-05-08 22:03 Shinn      

@nicye
核心源码在我手上,程序都运行在服务器端,我估计另一个同事和他说可以反编译后,他就不怕翻脸了。因为那个同事是技术主管了。。。哈哈!!

....

这种做法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你在他公司(他独资)上班,公司也发给你工资了.你那源代码威胁他给股份(原先没和你翻脸).试问?如果你是老板他是你员工,拿着公司的源代码威胁给股份,分钱,你是否会给?

有你这种拿公司代码当自己财产的人在,本来就是风险非常大的.
说的不好听点,你违法了

  回复  引用  查看    

#24楼  2008-05-08 22:08 王孟军!      

哎,我也碰到过这样的老板
TMD,以后,什么东西都得“白纸黑字”   回复  引用  查看    

#25楼  2008-05-08 22:15 无常      

楼主20岁?

年青人呀,很多东西要慢慢学~   回复  引用  查看    

#26楼 [楼主] 2008-05-08 22:24 nicye      

@无常
当时是,现在不是了   回复  引用  查看    

#27楼 [楼主] 2008-05-08 22:28 nicye      

@Shinn
可能你没有这样的遭遇。
害人之心不可有,妨人之心不可无!
很矛盾的事,他一心想你什么事都搞掂,另一方面又怕你成了公司的隐患,说明了就是不想分利益给你。   回复  引用  查看    

#28楼 [楼主] 2008-05-08 22:30 nicye      

大企业和小公司的本质区别。
中国人是最不讲信用的人!
所以还请大家以后什么都要白纸黑字   回复  引用  查看    

#29楼  2008-05-08 23:26 镜涛      

--引用--------------------------------------------------
torome: 合作创业确实要考虑很多!~毕竟利益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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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2008-05-08 23:48 水果阿生      

--引用--------------------------------------------------
怪怪: 说实话, 可能我曾经当过那个出钱的人, 也当过不掏钱的别人的合作者, 我看你这件事角度和你不太一样。 既然这个公司最初是项目驱动的, 其实最有价值的人是你说的那个刑某, 其次是掏钱的温某, 你最后仅仅是出力的, 而且长期拿了工资, 就等于默认了这个形式, 无论这个工资是不是符合你的价值; 这样的形式, 其实很难说你是创业的一员, 更像温某是创业的, 然后忽悠了另外一个人少拿点工资。 如果当时你确实拿不出钱, 至少应该要求期权啊..

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的...,成立公司的时候, 可以有技术入股什么的, 但是所谓的技术入股, 必须是有经过评估机构评估的比如专利啊什么的东西的。 我觉得这个要求恰恰相当合理的, 说实话, 编程或者组织项目的能力这些东西, 如果说占股份的话, 确实没有太多的道理。 这个我没法说的特别清楚, 因为不站在某个角度上, 我们不会去主动算计其中得失, 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付出; 总之, 一个在社会上长久存在的制度, 总是或多或少有其存在的原因。

比如当初你也应该适当出资, 毕竟那是风险,假设因为刑某的离去, 那个单子整个黄了呢? 另外这也不赖中国法律啊.., 你一开始就应该要求以某种形式转让股权, 即使要交税... 说白了就相当于, 比如你要占3成, 那么温某在一开始就白送你3A, 然后他掏7A你掏3A去注册; 你可以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 温某会不会这么做(不是口头答应, 而是当时这3A就属于你)。

如果他不会, 就说明他从一开始就不认可你的价值或不信任你, 那么你还和他合作吗? 一个不认可你价值或者根本不信任你的人? 这是你们, 尤其是因为你没有要求, 所以没发现这点, 可以说是你没有做到位。

如果当时你这么要求了, 发现温某并不认可你的价值, 但你也觉得这事有前途, 还是想做, 又怎么样呢? 既然大家都拿不出真正得到*社会承认*的无形资产, 那么就是觉得自己能发挥多大能力, 就占多少, 而且直接通过掏钱的形式占, 以自己的能力对自己掏的那份钱负责。 这个也是相当合理而且普遍存在的合作方式。 这些看似缺少人情味儿, 但却是社会和法律保护所有人的一个方式。

不过, 如果温某真的白送你3A, 其实这不是最好的方式, 因为日常开销和更重要的*承担风险*的资本仍然来自于他。 要说人情味儿, 能体现在哪儿呢? 举我一个朋友的例子, 他和一个老板一起干了若干年, 一直是打工者, 老板觉得他人不错。 后来这个老板新弄了一摊生意, 让他入股, 他也有能力(这个就和你的状况差不多), 但不是不掏钱, 而是老板先借给了他几十A, 让他以后一点一点还(注意这个), 如果新的生意挣钱, 就从分红中扣除。你当初如果经济情况不允许, 也可以直接要求这种方式的, 那么现在的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

当然, 不是说这件事你就理亏, 但是确实你自己一开始没做到位(大不了开始时谈不拢就不做呗), 即使别人占了便宜, 也是你决策失误或者行动不到位造成的。 就像楼上说的, 吃一堑长一智, 只当学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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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怪怪的观点   回复  引用  查看    

#31楼  2008-05-08 23:50 水果阿生      

@nicye
兄弟,创业是完全不看苦劳,不看疲劳只看功劳的。社会只认同你创造了多少价值,而不会认同了你付出了多少。因为世界是公平的。   回复  引用  查看    

#32楼 [楼主] 2008-05-09 00:07 nicye      

@水果阿生
谢谢!   回复  引用  查看    

#33楼  2008-05-09 00:20 任力      

学习了,这可能本来就是技术型人才的弱点,也相信大部分人在这方面都是比较欠缺的,认为世界是和谐的,既然是为了让其它技术人才了解一下这方面的东东,还是非常感谢楼主的,但愿大家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谢谢了   回复  引用  查看    

#34楼  2008-05-09 00:28 狼Robot      

同情楼主。   回复  引用  查看    

#35楼  2008-05-09 01:25 duchtly      

真诚地对楼主说一声,先消消气。看到你的故事,坦白地说,我都不晓得该如何你和你说,怕那句话把你弄的更不高兴。但是下面说的却是肺腑之言。

首先说一句,楼主你太不成熟了,这话也许重了点,换句更具体点,我觉得你还不具备创业的条件。许多事情你想想你自己很委屈,我们都很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创业不是儿戏,对于前面一位楼主的一个说法“兄弟,创业是完全不看苦劳,不看疲劳只看功劳的。社会只认同你创造了多少价值,而不会认同了你付出了多少。因为世界是公平的。”,我想说一下我的理解,我觉得不仅是创业,而且在运营企业的过程中,都不应该看苦劳,因为苦劳对于企业发展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更何况是在创业这么关键的过程中。如果你看苦劳,那么我觉得你最后肯定不会成功,看看以前的国企吧。

楼主,你可以再返过来考虑,如果你是公司的老板,你会喜欢仅仅有苦劳的人吗?

当然, 我上面说的是一种比较宽泛的创业和运营企业中的问题。 再回到你的经历中,我觉得你的工作是有价值的,但这绝对不是做为你要挟公司的资本。

其次,我觉得你们公司的经营模式不是很妥当。
坦白的说,你们公司这种经营模式,也许是许多国内公司的模式,也是许多技术人员想创业而经常采用的模式。说实在的,大家可以考虑一下这种经营模式的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这种模式存在的基础是什么?
第二,这种模式发展空间有多大?
第三,这种模式的致命点是什么?

再聊点其他的吧,看到许多跟贴的朋友,都说到信用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大家不要激动,也不要说什么中国人不讲信用。 不是别人不讲信用,而是我们不懂得如何去谈“信用”。信用并不是说大家简单的达成口头协议,信用落实的纸面上反而能更好的维护信用。

和做技术的再说一点吧,虽然我自己也是做技术的,博客园是我每天必来的地方,看到许多技术人员一门心思的做技术,如果这真的是你以后的终身职业,那么就精心做下去。如果你也想创业,最好不要太局限于技术层面;更不要不清高,因为创业所需要的东西,比做技术更难,当然这是我个人观点。

我也是一个创业的,这个月15号就要告别原来的公司,去创业了。祝福这个园子里所有想创业的朋友。希望和大家多沟通关于创业路上的那些人和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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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2008-05-09 07:40 BigBar      

借鉴学习   回复  引用  查看    

#37楼  2008-05-09 08:40 布鲁斯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个道理你还不懂?

  回复  引用  查看    

#38楼  2008-05-09 09:18 LuChaoShuai      

第一,这种模式存在的基础是什么?
第二,这种模式发展空间有多大?
第三,这种模式的致命点是什么?

有人回答下这个问题吗?   回复  引用  查看    

#39楼  2008-05-09 09:46 Vokobo      

兄弟,这情况我也遇到过。有什么好说的走人啊。   回复  引用  查看    

#40楼 [楼主] 2008-05-09 09:46 nicye      

@BigBar
我一直都和你想法一样,但想和做是两回事。旧同事签合同,如果我主动要求,好像不好意思一样,就是这个弱点一直在被利用中。
我没有说谁该得谁不该得,如果温某说我在创造价值比应该占的股份比例少的话,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没有我这个脚踏板,他现在还在拿他的工作,上他的班。。。   回复  引用  查看    

#41楼  2008-05-09 17:28 香蕉皮      



1.你讲的不是创业过程,而是对某个人的不满。

2.像怪怪说的那样,你其实是一个打工者。

3.创业的话,成立公司有股东证的,有限责任好象也有,我见过别人拿着,红皮的,哈,以后记得拿这个再说创业,不然就是打工。

  回复  引用  查看    

#42楼  2008-05-09 18:23 Justin      

曾经因为创业而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其实大部分人只能做同事,一部分人只能做普通朋友,一小部分人能做非常好的朋友,极少数人能做知己,而这极少部分人中,能做合作伙伴的朋友,也可能寥寥无几。
本来不一起创业你们还是非常好的知己,一起创业后却什么都不是了,所以这个还是要慎重,创业失败是小,失去一个知己的损失可不小呀。   回复  引用  查看    

#43楼  2008-05-09 21:56 badnewfish      

创业的重点不是怎样共苦,而是怎样同甘!
希望大家理解这句话!中国人都能忍受共苦,却很难做到同甘!   回复  引用  查看    

#44楼  2008-05-09 23:52 萧寒      

怪怪说的东西对我也非常用帮助;我也有待谨慎!   回复  引用  查看    

#45楼  2008-05-11 20:22 钢钢      

“飞鸟尽,良弓藏”,在中华帝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周而复始地上演着这出闹剧。
看来你历史没有读通啊,呵呵。

其实我工作的第一个公司也让我挺委屈的,那是一家日本公司,在湖南刚成立分公司,我也就在那里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的工作,结果公司最后因为各种原因从湖南撤离了。我在那里工作快一年当中,一直都是领着微薄的收入。最后所有员工要求多发一个月工资,小日本都不肯。
现在想想,我还是挺感激的,应为它让我学到了许多,这包括技术、为人、处世、挫折、委屈。。。。。。
我是这样想的:年轻没有失败,过程比结果重要,经历比金钱重要。
当然,这只是我年轻的想法,以后不会这么去牺牲了。大概是最近感觉未老心先衰了吧,各种生活的压力接踵而来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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