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never lies!


                                                   -- iret
posts - 4, comments - 59, trackbacks - 0, articles - 0

      最近对一个国人做的控件集合作了一把分析,结果甚为惊讶。拿来主义在我辈竟是从来不缺少信众。深感牛*, 无语5分钟。

      套句老话,Code never lies. 我们且来看看。
      ***Lee.Web.UI.dll
            ***Lee.Barcode //namespace
            ***Lee.BarCode.EaseWebControl
            ***Lee.BarCode.EaseWinControl
      
      该命名空间下的代码是抄袭自EaseSoft, 变量名/类名/方法名基本100%吻合。 
      http://www.easesoft.net

     ***Lee.Web.UI.dll
           ***Lee.Crypto
           ***Lee.Crypto.Blowfish
      该命名空间的代码来自componentdesigns的ezCrypto
      http://www.componentdesigns.com/


    ***Lee.Web.UI.dll
         ***Lee.Web.UI
         ***Lee.Web.UI.Design
      该命名空间来自ComponentArt的webcontrol
      http://www.componentart.com/home.aspx

    ***Lee.Web.UI.dll
         ***Lee.Web.UI.Ftp
         ***Lee.Web.UI.Ftp.Commands
         ***Lee.Web.UI.Ftp.Proxy
         ***Lee.Web.UI.Ftp.Proxy.Http
         ***Lee.Web.UI.Ftp.Proxy.Socks4
         ***Lee.Web.UI.Ftp.Proxy.Socks5
      该命名空间来自componentspaces的ftp
      http://www.componentspace.com/

     ***Lee.Views.Gantt
     来自ILOG的Gantt
      http://www.ilog.com/
      
      ***Lee.Web.UI.dll
            ***Lee.Web.UI.eba
      来自eBusiness Applications (EBA ComboBox V3)

      几乎所有代码都有99%以上相似,剩下的1%不同就是改了命名空间:). 作者的行为可是可圈可点可敬可叹。
      最后iret给大家出个题目, ***Lee.Web.UI.ReichHelpTip是从哪里来的?诸位如想分析可以去软件发布区,该老兄刚刚发布了2.0.1.2


   

   

Feedback

#1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19:03 by 老大[匿名][未注册用户]
小心对方告你^_^

#2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19:58 by 菌哥      
其实早就知道了,呵呵

#3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19:59 by 命运有自己的梦!      
哎!

#4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0:03 by 匿名[未注册用户]
哈哈.天下代码一把抄.但这种抄法还是少见 :).

#5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20:05 by Tseng      
相互学习是可以的,但是用于商业就......

#6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0:06 by cnodin[未注册用户]
唉,对NickLee真是无语中。

#7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20:08 by 命运有自己的梦!      
用了GPL协议的代码可就麻烦了!

#8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0:18 by Alan[匿名][未注册用户]
大家早就心知肚明了!

#9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20:49 by GoGoSonny      
又要起一番故事鸟~

#10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1:33 by lone[未注册用户]
如此 借鉴法,确实很搞笑····

#11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2:00 by loneAla[未注册用户]
不过那些好像都收费的,国人的***lee可不收费
不知道楼主用过盗版的软件没有,过于夸张了吧
好像mp3,电影按正常的途径,大家都要付费哦,偶可是穷人

#12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7 23:18 by ccs      
今天总算大开眼界了

#13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3:28 by 匿名[未注册用户]
@loneAla
我把你的做东西改个名字,然后说是我做的,我也不收费,看来你是愿意啦,应该向你学习啊.哈哈哈

#14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3:35 by lee[匿名][未注册用户]
谁说***lee不收费.那是对个人而言,对于企业及商业用,还是想要收费的.

#15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7 23:40 by xty[未注册用户]
刚看了一下,好象个人,企业及商业用都是免费的
不过你们也可以改一个这样的出来,至少免费用就可以了
如果改不出来那么,仅仅看看相似度,只能流口水哦
不过也反映了其他厂商的安全不够,只能说明自身问题

就如同我们开发的vs.net,有几个正版,还有sqlserver,很多吧,就不说了

#16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00:42 by 丁丁      
可能人家只是模仿这些著名控件的Public接口呢?你真的比较过实现了吗?

#17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0:45 by never[未注册用户]
说实话,在中国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没有用过人家的代码
以及用过盗版
正人先正己,太敏感了,楼主

#18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07:54 by deerchao      
never:
我们用盗版时,至少知道用的东西是谁生产的,无论如何,心中也会对生产商有一定的好感(至少是印象吧).

#19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08:55 by 生活、工作      
学习是好的,能再讲一下就更好了,将很多好的控件收集在一起也不错

#20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13 by xxfd[未注册用户]
nicklee 开源就真相大白咯..然后又会变一个 XXLee 增强版出来...然后...

#21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14 by CZ[未注册用户]
很热闹啦,刚下在看了下,里面除了UI控件,还有构架,以及很多资源和文档
人家免费集成这么多控件还不是为了大家开发的时候不用再去寻找,想用的人自然会用。
deerchao的话有点50步笑百步.用这么多有什么不好,提高的是软件开发效率,这才是软件的真正目的

#22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21 by pio[未注册用户]
个人认为如果从来没有用过盗版的可以这样批评人家,但我用过,有什么好批评人家的,所以我会继续用。

#23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21 by 周星星[匿名][未注册用户]
用盗版跟窃取别人的东西作为自己的完全是两码事,一些人动不动就说谁没用过盗版,拜托有点脑子好吧。

#24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09:26 by 代码乱了      
不过人家是说控件集合啊,不过要用于商业他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也是copy别人的

#25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27 by pio[未注册用户]
周星星[匿名]:
拜托,你也窃取这么多出来免费给大家用哦
而且窃取不能这么说吧,你的代码里面没有人家的东西么,只看到人家的尾巴,看不到自己的尾巴

#26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09:40 by jjx[未注册用户]
收费并不是唯一的利益来源

如果人们认为这些东西是他自主开发的,自然会认同他的技术,结果是带来其他一些好处

情节有轻重

使用开源代码(何况也要注意协议)和使用盗版是两回事情(现在一些厂商会提供源代码,但这个代码可不能让你这样用的)

#27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0:44 by Teddy's Knowledge Base      
没有亲自看过其代码,但是注意到作者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将楼主在其博客的声讨留言删除了(说明什么。。。)。如果真是如楼主所说,那这位作者真是太丢中国人的脸了。你自己盗版来用,姑且可以看作个人素质和道德问题,但是你把人家的商业代码说成自己的公布到博客园上来(不开源,据说某些情况下还要收费),那就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素质和道德问题了,这丢的同时是你们开发团队的脸,也是丢的博客园的脸。中国开发人员的形象,就是被部分短视,不负责任和只注重眼前利益的程序员给糟蹋了。强烈声讨~~

#28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1:22 by 周星星[匿名][未注册用户]
@Teddy's Knowledge Base
顶你

#29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1:26 by 周星星[匿名][未注册用户]
@pio
典型的有奶便是娘的思想,别人窃取一些东西给你来用,你就~~~

#30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1:43 by pio[未注册用户]
周星星[匿名] :
软件的真正目的在于开发效率,要是什么都靠自己技术,那周星星同学你可以在自带上打01孔开发哦
而且你用的vs.net,oracle,sqlserver,oracle,以及您自己的代码,你敢拍着胸脯说都是你自己的奶么,自己吃着人家的奶,还说其他的

#31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2:11 by 周星星[匿名][未注册用户]
@pio

弄清楚概念再来辩吧。

#32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2:17 by pio[未注册用户]
周星星:
你自己分辨不清,不管什么原理都是一样的,开始就说过这里的只是50步笑百步,人家干嘛集成那么好的框架模式
还不是为了我们这些基础不够的不用做底层开发,能更专注于业务,
有本事,周星星同学你也提供这么多给我们这些水平不够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33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2:26 by pio[未注册用户]
@周星星
ORM(IBatisNet),ODRM模式,MVC模式,UI控件,界面工厂,打印(ScriptX),SQL Server导出记录工具1.3,BorgWorX,W3C标准对比,人月神话,海量数据库的查询优化及分页算法方案...
那一项不是我们开发需要的,我想你可以不用,但自然会有人用
即便你们公司的东西,就敢说没有一点点是借鉴,融合网络代码的,可能你自己写,没有网络资源,让你做一个查询都要半天,还不是改成自己的代码

#34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2:33 by opsser[未注册用户]
仅仅一个代码相似度分析说明什么,说明吃不到葡萄...而已
真正有本事的自己写一个出来,能像那个一样提高开发效率的,真正做事的人一般是少说多做,而不是在这里讨论人家的什么不好

#35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2:37 by Teddy's Knowledge Base      
@pio:
你的话其实很可笑。没有人说借鉴是完全不允许的,但是你必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尊重法律。别人公开的源码都会有各种协议,根据许可,你怎么借鉴都是合理合法的。退一万步说,如果这位作者的代码借鉴了这些商业代码,但是,修改的代码达到一定大的百分比,那么,即便他的出发点就是抄袭,那至少也是合法的。

#36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2:42 by pio[未注册用户]
@Teddy's Knowledge Base
那你应该好好的补一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我可不是法盲

#37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3:06 by Teddy's Knowledge Base      
@pio:
不知道我说的哪一点不对,让你觉得我该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呢?

我自信法律知识比大多数人都扎实,大学辅修了多年法律专业,你呢?以你的言论,说你懂法才真是可笑之极。

你们这些帮那位作者说话的人,为什么一个个见不得人似的都匿名留言呢?我和作者没什么交情,也没什么仇,纯粹是路过。所有的言论完全是站在一个有那么点责任感的普通的中国程序员的角度说的,而且我也从来不匿名留言,作人要敢作敢当,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所说负责。你说这些话又都是什么出发点?相信所有观众心里自有公道的看法。

#38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3:09 by pio[未注册用户]
@pio:
不知道我说的哪一点不对,让你觉得我该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呢?

我自信法律知识比大多数人都扎实,"大学" "辅修"了多年"法律专业"

读过大学的都知道,辅修是怎么过的

#39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13:14 by xman[匿名][未注册用户]
不要讨论这个了,争论的时间还不如多看点资料
一群无聊的争论

#40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3:14 by Teddy's Knowledge Base      
@pio:
看你的留言就像自己打自己耳光,我们都看明白了你做事是什么态度,让你副修什么是不可能认真的,你做什么事是负责任的呢?

#41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3:15 by anikin      
@pio
明明盗版还振振有词,滑稽

#42楼[楼主]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4:53 by iret      
我想大家讨论混淆了一些概念, 借鉴,抄袭。

抄袭,是一个贬义,毫无修改的把别人的劳动成果偷过来说这是自己的,
借鉴的不同,在于其包含有作者的知识劳动成果,有所提高(或者没有提高变得更糟糕),包含有创新,而且创新的比例有一定程度。

我想对于本文分析的控件而言说借鉴是很牵强的。

另外,从逻辑上而言。诸位也混淆了。别人盗版,别的事物有错,并不构成任何合理的理由。例如,有人杀了人,没有受到惩罚(可能目前还没有),并不能作为你能杀人的合法理由。这个是逻辑的一个谬论。也就是别人有盗版的存在,不能得到某人盗版是合法的,抄袭是正常的结论

仅此引玉。

#43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6:11 by henry      
楼主说的情况是事实,几个月前就作了代码对比并写在Blog上,关于控件的名称隐以藏的方式发表;同样在相关控件的blog上说作者不厚道(不过后来我还是服了他认输)盗了别人的东西就算了,竟然说声借鉴就Copy过来用。
某个控件的对比代码:
http://www.cnblogs.com/henryfan/archive/2006/07/14/450497.html

#44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6:57 by deerchao      
看到某些人的发言,我明白中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学术腐败的案例了.

#45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8 18:38 by 双鱼座      
楼主有必要用*来隐藏剽窃者,给它留面子么?
只要是事实,就端出来,怕什么!不过我想这些人可能并不怕丢人的,怕是脸皮比城墙还厚!
楼上那些偷换概念的家伙怕是脸皮也一样厚。既然这样你何必匿名呢?

@Teddy's Knowledge Base
你也不对。你和这样的家伙讨论法律,根本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难道你觉得它配和人讨论法律么?

#46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20:39 by 路过[未注册用户]
高级的复用

#47楼  回复 引用   

2006-12-08 21:18 by 无语[匿名][未注册用户]
的确,能如此集大成者,并且敢于大张其鼓的拿出来,可见脸皮早就厚得无法形容了.说也白说.

#48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9 14:06 by Yok      
无耻程度跟花儿乐队有的比啊
年初就无意中发现这东西里的一个相片播放器是抄当时的msn spaces的,由于我不用webform,所以其他东西也没去仔细了解。
建议dudu把抄袭者的帐号删了

#49楼  回复 引用 查看   

2006-12-09 15:29 by jiekengxu      
我想知道的他的BusyBox是那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