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怪 | Nothing, Everything

"有过一个发疯的时刻,有感觉的钢琴以为它是世界上仅有的一架钢琴,宇宙的全部和谐都发生在它身上." - 狄德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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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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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从C# 3.0到F# 怪怪 2008-07-26 06:20  
不过, 如果F#真的进入VS, 同时: 1. C#没有大的变化; 2. 我自己没啥动静, 那我可能就改用F#了。
re: 从C# 3.0到F# 怪怪 2008-07-26 06:17  
@Allen Lee
我是被它吸引住了, 就是被传统的类型系统(不是指底层实现,而是指表达层面)给把热情浇灭了...; 但是我也不赞成动态语言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我的打算是观望一阵,再不出现我想要的东西, 我就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了。

不过我确实应该再重新体会一下匹配这块,毕竟是近两年语言改进中比较少见的东西, F#我印象里是开源的吧? 其实我还想尝试的还有Boo, 可惜精力有点不够用了。
re: 从C# 3.0到F# 怪怪 2008-07-26 05:57  
呵呵, 支持一个~

对于F#,我不满意的地方在于它仍然使用传统的类型系统。

还有就是, 它名分还没正, 就已经太复杂了... 除了你文中介绍的内容, 再加上匹配那一部分和其它一些细节, 说实话, 即便我作为半个冒险者也望而却步....
re: 书单 怪怪 2008-07-25 20:29  
@丁学
我也放弃了很多啊.., 这就是我为什么想,还不如去考个研究生什么的算了..

另外我看书基本就是草草的一过, 追求大概明白和留下印象, 所谓好读书不求甚解是一个我比较赞成的读书方式,所以速度比较快~
re: ASP.NET AJAX 4.0 Template Example 怪怪 2008-07-25 08:11  
@真见
呃.., 不是这样~

服务器端ItemBound或任何时候, 既然ASP.NET可以FindControl, 是因为微软在服务器端维护了控件树、和Id的命名。

那么在客户端也做一套类似的东西就可以啦。

至于框架, 过去人家说微软的政策打击开源作者的积极性, 我不相信; 等我真想自己干的时候,感觉到这种无形的阻力了...
re: 书单 怪怪 2008-07-25 07:52  
@Justin
本来放在最上头, 觉得顶上太空了, 就重新编辑了...

回头一看, 还是放在上面好, 不过这次留了一句没用的废话在顶上。
@丁学
哈哈哈, 你说的对, 我只是确认一下你确实知道自己的道路而已,我现在没疑问啦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天赋,但是人生难得自杀一回, 要趁早 :)。 真说我和别人不一样的,就是成长路径上的不同, 这个选择权其实我早就丧失了。

不瞒你说, 现在扶我走上这条路的人, 自己都希望把我拉回去, 认为我*可能*在误入歧途。 总而言之, 失败了, 不赖他;成功了, 功劳不在我。

只要认准了, 其实选择就无所谓了, 正是因为条路都不容易,所以才要找适合自己的~
re: ASP.NET AJAX 4.0 Template Example 怪怪 2008-07-25 02:27  
还算比较爽^^

我自己做过这个玩意, 形式上稍有区别, 有些地方比它这个麻烦有些地方简单, 不过好处是“模板”只有一套, 客户端绑定用它, 服务器端绑定也用它; 而且再客户端实现了类似Item.FindControl这样的在模板内查找控件东西。

不知道微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最后肯定会达到相同的目的。 其实我自己的Web框架进度受挫, 很大程度上也是觉得等我产品化,微软也差不多了.....
@偶卖糕的
虽然对那俩厮净胡说八道, 但确实能忽悠。

@丁学
真的要开始转型啦?再做一次睡客: 世界上最容易懂的第一就是技术,第二是各种科学理论.... 找着感觉, 配合实践, 任何技术领域都能顺理成章的达到比最顶尖稍差的那个水平。

即使是打工, 配合一定的职业规划, 我想35岁之前拿一份特别棒的薪水不成问题,然后还可以再做15年,之后再瞎混10年, 退休以后吃喝玩乐只要不是很夸张,都不会是什么大问题。可以说达不到这个水准的, 没有这个信心的, 都仅仅是没摸对路子而已。

非技术性质的工作,我觉得就真不那么保险啦..
re: 喧嚣 怪怪 2008-07-25 00:34  
@金色海洋(jyk)
想想人生短暂, 我反而感到庆幸。 活着比死, 要简单多了...

我这个人有个大缺点, 喜欢乱想, 想得多了, 劲头儿就不够了,烦。
re: 交朋友的学问 怪怪 2008-07-25 00:33  
@金色海洋(jyk)
是啊, 咱们认识也好久了...

首页, 首页上就不能保证全都是朋友啦...

最近和大家交流会减少一些, 包括上MSN的频率, 要蛰伏一阵子啦...
re: 喧嚣 怪怪 2008-07-23 22:24  
@bmrxntfj
我说的是“热衷于言语” :)

语法糖, 就如你所说,不能以机器为标准, 不过我的想法是,在这里应该更虚一点, 连范式都不要考虑, 范式也是为了表达。 主要是目的是什么, 达成这种目的需要什么元素。

之所以对象是语法糖, 就在于实际上person.Speak()实际上就是Speak(person),而通过接口隐藏实现去改变行为, 实际上就是选择一个不同的过程: QueryAMethodAndExecute(person, speak的标识)。

这种看法并不是以机器指令为依据, 而是以表达这个目的为依据。 最基本的,过程及其标识不是语法糖。 当要求和目的变多的时候, 情况就会变复杂。

我过去说的问题, 就在于比如上面例子里的“speak的标识”,流行语言中太过简陋, 它不应是语法糖级别的东西, 却被轻易对待甚至干脆忽视了。所以呢, 大言不惭的说, Anders虽然很明确的指出对象是语法糖, 恐怕还是没意识到对于表达来说,什么*不是*语法糖; 其它语言大师也有类似的模糊点。

这个我个人认为仍然要从本体论(哲学)、集合论(数学)上寻求答案,而不是总是基于现存流行语言的形态改良。

相对于“语法糖”, 还有一个词叫做“语法盐”,指的是一些不好的特征,让一件事变得更难做。 实际上我们可以简单的认为, oo的流行, 就好比炒菜, 结构化编程的盐多了或者其它佐料不够, 简单的想想就决定加糖,而没有从“这道菜到底需要什么佐料”去出发, 终于造成了“坏的变成了相对好的”; 类似一招鲜, 吃遍天的做法, 不是在解决任何问题时都是稳妥的。

主流不主流的就不好说了, 因为语言作为一个工具, 并非是有足够强的表达能力就马上成功, 但事物总是会往好的方向上发展, 无论快慢。 即便像你说的, 以oo为主线, 最后扩展到某一天, 正好做对了路子, 很可能就会发现, 这里面最不重要的特性, 就是oo了;因为oo的各种特性, 并没有弥补本来不充分的元素, 同时新加入的又难说是必要的...

本来不想针对oo来说了, 不过既然老兄又提到这个话题, 就再把我的想法表达一下,不见得可靠哦 :)
re: 喧嚣 怪怪 2008-07-23 06:45  
@丁学
这么早...

分得清楚分不清楚,我是这么看的: 以谁为标准。 有一个自己的理解是好事, 如果这些定义能被更广泛的接受, 那就是价值观输出了。不过说实话, 我不应该感兴趣后者。

障碍当然不是语法糖, 但认清出哪些元素是必要的或非必要的是很重要的一点。 当然,跟你说的后面这些内容相比, 又是小事情了。 妈的, 人就是一个以自己为敌的生物。
re: 并行思维 [I] 怪怪 2008-07-20 23:07  
其实图8未必会比图6快, 关键在于不是所有的任务都可以图6的~

在现实中, 让一个处理单元(如流水线的某一环节)只处理一个问题, 很多时候是比如工人只做一件工作最熟练等原因。 而计算机上则不存在这种问题,所以我觉得在图6和图8都合适的情况下, 也许优先图6是个不错的选择~
re: 关于龙芯电脑。。。。 怪怪 2008-07-18 20:13  
嗯, 龙芯的意义比那些天天叫嚣的家伙所想的要大得多, 哪怕从世界范围内来看。
re: 交朋友的学问 怪怪 2008-07-18 17:33  
@小猪凯
对, 除了少数意外,这是开始的时候必须的。 不过在现实生活里容易的多, 说不准第一面就发现两人都喜欢喝花酒什么的, 这也是你说的共同语言。

可是在互联网上, 想一下子找出共同语言, 还是不太容易, 这是关键问题。 这倒是从侧面说明, 至少一部分人, 上网的目的还是相当明确的。
@1-2-3
你说的情况5, 或者情况4的反面, 就落入了Knuth说的, 搞不清楚干了某事会取得什么效果的时候, 那测试是必然的。不过4要是一个外科手术式团队,就很难走向反面。

1和3是可以做到的, 而且不测试不代表不断言; 而且也不必太绝对, 习惯于不测试的人, 关键反而在于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必须选用测试了,这有时会包括对目标复杂性和执行者能力的准确判断。

2呢, 就比较复杂了, 在这块我部分赞成迭代的做法, 毕竟迭代也是70~80年代就开始了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些东西, 叫做原型比叫做测试更合适。

我倒不是对测试有什么意见, 只是总隐隐感觉, 有更好的方法(但我的感觉可能是错误的); 当前可以使用的手段, 比如我说的不同表达方式配合检查方式可以覆盖的, 至少从正确性来讲, 就不需要测试参与了。

净室确实要基于眼球, 但是最高境界我认为还是Knuth说的, prove it; 可惜估计全世界真敢拍胸脯的没几个了。另外, 据McConnell援引的调查报告里, 都说明了无论哪种测试, 相比机器检查和人肉检查, 效果有限的多。
re: 交朋友的学问 怪怪 2008-07-18 17:12  
@bmrxntfj
不要理解的太冷酷, 这没啥好处; 关键是, 谁都想和牛人交流, 可牛人自己又不能变成交朋友机器。 不过有一种人, 能逐渐的跟很多人交到朋友, 而且靠这些朋友成就自己的事业; 他们除了交朋友, 就啥也不会啦。

这就是交朋友的牛人和高手, 说实话, 比干技术难....

@Marklee
@小猪凯
也不是, 看咱们现实生活里的朋友。 朋友发展到最后, 根本就不会再是你需要他什么, 他需要你什么, 能相互陪伴, 就非常好了。

互联网上接触人更容易, 所以交朋友也更难。真正搭上线, 再不同的人好歹都有一些共同点, 找到共同点, 发展成没有任何相互需要, 也只是时间问题。
@bmrxntfj
这个问题, 我为你写了一个文章, 见这里:

http://www.cnblogs.com/guaiguai/archive/2008/07/18/1246033.html

其实我觉得这个大家应该讨论一下, 不过鉴于最近我比较不招人待见, 就不污染首页了。
@jjx
我比较烦的一点是, 他们说的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这样反而看起来费劲, 对的错的全都得自己挑...

@狼Robot
呃...

@deerchao
如果最终达到1-2-3形容的那个做法, 确实是这样...

@1-2-3
是地, 另一个完全相反做法, 是在Template C++里面的, 甚至通过表达, 把物理量用静态的方式约束、 使用编译器检查。

我个人的习惯和你正好相反, 只有靠别的方法确实还不如来一次单元测试性价比高的时候,我才用逐渐偏向测试驱动。

这个问题前段时间有个文章, 说80年代的“净室开发”完全没有测试, 也能得到相当高的正确率。 当然TDD在软工方面的其它优点先撇开不谈。
@李战
只要有额外的耗费, 就坚决不支持, 打到帝国主义 :P

我是能量最小化原则的忠实fans~

@ J
谢啦, 等下编辑一下。
@戏水
我个人目前的想法,都存在, 但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可检查不可测试, 代表拥有所有条件,但测试代价可能无限高。

可测试不可检查, 代表存在未知条件。

另外, 检查和测试, 是一个实用性问题, 不是一个原则性问题。 其实我说的这些并非不实用的东西, 只是领域不同...

老子、和佛法的一部分思想, 必然导致回家种白菜的结果; 其实我个人坚信老庄的哲学, 不过我是XX分裂者, 在实际行动上采用的是西方那一套。

@金色海洋(jyk)
啊? 我变了?

@丁学
我这怎么不是技术文章啊...

@U2U
是内容没意思, 还是我写的不好呢?
re: 方法级AOP: 又一个补丁 怪怪 2008-07-18 03:58  
@deerchao
这个, 不好下论断吧..

C++该死在那些几角旮旯和没有垃圾回收...
re: 关于互联网的一些看法 怪怪 2008-07-18 03:57  
最近cssplay的排名下去了, 我想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是欧美网民的情况是不是发生变化了?

我相信这样一个站, 应该不会作弊。
re: 系列讨论初步考虑的备忘 怪怪 2008-07-18 03:51  
@装配脑袋
天天要求我严格化...,5555

而且我觉得你这个是个套, 强类型, 如果要求精确的下定义, 似乎还根本没有, 但一般好像, 认为如果一个操作对应着且仅对应着一个特定的类型,就认为这个语言是强类型的。
re: 一些待解的疑问 怪怪 2008-07-18 03:11  
@装配脑袋
另外, 孟岩那天跟我说, 没几个人会愿意对着T写代码, 真的是这样吗? 我怎么体会不到呢...,不过他对各种程序员应该是有广泛接触的。
re: 一些待解的疑问 怪怪 2008-07-18 03:04  
@bmrxntfj
呵呵,我能力有限,还无法做到深入浅出, 就像脑袋说的, 这些东西自己试一试, 也许会比我说明白。 面向对象碰到静态强类型, 这缺陷是必然的, 而引入其它的范式是可以配合解决的, 这就是我拿出来说的意义, 而不是一味的鞭笞和哗众取宠。

占了一种好处, 就占不了另一种,这种看法也不是处处成立的。 首先具体到眼前的问题上, 很多人是有实践的。 其次, 这种说法, 其前提条件是很模糊的。 如果一个事情是10分,现在只做到3分, 那还不到说这个取舍的时候。 同时, 还是要看系统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

@装配脑袋
你说的对, C++/CLI那种VM外加代码生成, 接口的兼容性就没了。 而且还有另一个方面: C++ Template式的源代码库, 比起动态库, 虽然写程序时灵活了, 在同一个平台上,和DLL相比却缺乏了运行时的灵活性。 所以我在使劲儿想, 到底怎么办好。

Ruby的问题, 就像你几年前跟别人说的, 我现在还认为, 运行前就知道的事情,还是写代码时和编译期就给做了好; 交给运行时, 然后正确性依赖于测试, 这个....
re: 关于精华集事件向大家道歉 怪怪 2008-07-18 02:16  
@包建强
你也不许生我的气, 而且,回北方来还要请大家吃饭 :P

@纸毛巾
嗯嗯, 这个我来认了就是了, 总而言之, 大家又能好好过了, 就Happy啦~
@只有博主才能看到
他要是清楚全部事实, 在恰当的时候评论,那么我是一点感觉也不会有的。 你要是仔细读了我的文章,就会知道事实跟他想的不一样, 所以他没有说明任何问题, 我也不完全是为了泄愤。 您这么说, 是在读我的文章之前, 对他和我, 在您内心中已经有一个选择了, 这很正常。 你想想dudu、 想想包建强、 想想编委会的其他人、想想顺着他话风继续下去的所有人。 还有整个事情的推进...

所有的你说的“旁观者”,所基于的假设是dudu、出版社、我们之间所谓的关系和矛盾; 可我们不同主体之间则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只是编委会内部有点意见不同, 也缺乏一个商讨的过程, 结果这一点反而让出版社给抖落了出来(这说实话,有点可笑,也说明了我们做事的问题)。其实包包和出版社负责人的聊天记录中已经清楚的表明这一点了。

“现在是你们编委会和dudu之间的事,不希望“局外人”来掺和,那么这样可能你们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你们总是将问题纠结于谁付出了多少,谁不应该怎么样,什么情、义,太缺少理智。而现在精华集面临的是成为一本商业出版物这样现实的、需要“签合同”问题。 ”

这样的说法, 可能我写的太长, 你没仔细看, 我指的局外人是指不了解我们的组织结构、 发生了什么的人。 我也没强调谁付出了多少或者怎么怎么着, 我只是认为让“局外人”弄明白的最好方法, 是把我们编委会到底是干嘛的以及所有发生的事情说清楚。 签合同只是一个大的活动中一个有具体目的步骤, 我们也会解决好的。

人言可畏, 我过于激动, 你们可以认为我是被对问题做出的各种解释给吓着了。不过你说的对, 我澄清事实就完了, 不应该因为一时冲动, 就说出这些话。

说出去的话, 泼出去的水; 这就是我不成熟的一个证明, 留在这里吧。 我也给苏鹏兄弟道个谦。 毕竟,这些事情是先被我们团队内部的人抖落出去的, 而这个意外是因为对一些问题我们没能注意, 所以始作俑者不是别人。 我赖不着别人, 我现在冷静下来, 虽然无法挽回,仍然要对被我用语言伤害的同志说一声对不起


@www.guyazi.com
“嘻嘻,我看其实就鸡毛那点事情”

是的,就是鸡毛那么点事情 :P

@横刀天笑
@clefoo
你们说的是, 至少我个人以后会谨慎的。

@xiaodi
版权问题是一定会处理好地。 另外, 虽然有个别人产生了奇怪的念头, 实际上整个编委会中所有其他人并不认为存在什么谁绕过谁的问题。

@*
这个问题已经水落石出啦, 而且也结束了, 这是最后一贴, 以后我不会再解释什么了。
re: 一些待解的疑问 怪怪 2008-07-17 13:49  
@纸毛巾
这个问题我觉得吧, 总得有人关注这些, 否则连OO都不会有。 我不会愚蠢到认为我能创造SmallTalk, 但是如果社区里完全没有做这种讨论的, 就是好事吗?

而且,我只是提出我经历过的, 而且绝对实用的写程序方式。 我也不只一次的说过, 既然主要工作还是用C#, 我也没办法, 但是我至少可以说出我想要的吧。

当然我也会逐渐尝试,就像你说的, 我能力不足, 所以还得不到好的结果来; 但是也许你不想成为框架、语言的发起人, 但是我想; 而我有没有能力做是另外一码事。

哪怕我是光说不练假把式,人总是可以有愿望的,何必打击我呢?
re: 一些待解的疑问 怪怪 2008-07-17 13:32  
@纸毛巾
大哥, 这就是你给我解惑的方式呀...

这个东西用起来很实际的, 我在一些可以选择C++的方案里用过,才产生的感受。根本不是你说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不是为了说明实体有几种设计方法....

我只是说, 一般OO语言和OO设计中, 不包含这种方法, 让人很郁闷。
@7支火柴
虽然这是我盖的楼, 但是我和你同感。

@戏水
你叫戏水, 游泳还得学? 想趁机侮辱我吧, 我承认, 我游完50米, 需要将近2分钟, 还有淹死的可能...

游泳的地方好找, 就是咱俩去着都方便的地方, 咱们得花点功夫~, 有兴趣组织一下园子里的兄弟们? :)

@功夫熊猫阿宝
你说的有道理, 不过这确实不是dudu一个人的责任, 比如我,我没有发挥好自己的责任, 和老包讨论一下他的想法和方案; 这样老包就误以为比如我, 是完全支持他的想法的。

所以我想, 确实大家(至少我)应该和老包说一句对不起; 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dudu的错误在于没有跟老包确定办事方针和职权,过于信任我们相互监督的作用吧。

@专治各种不服
别...,谢啦~
@我都闭嘴了,又忍不住冒一泡
呵呵, 我说的话, 都是真心的。

我不想什么学术论战, 我还不配。 我希望有人能解决我的问题, 那样我就长进啦~

斗嘴失败和技术理解上不如人并非什么损失, 也不会妨碍一个人在其他事情上说话的权力。
@狼Robot
给我发个短消息发过来就行啦。

@纸毛巾
我说错啦, 是没人出来拍我。 确实, 不是所有的高人都有教育其他人、 帮其他人提高的义务。

你说的对, 我不是嘴脸有问题, 而是自我认知还有问题, 谢谢。

http://www.cnblogs.com/guaiguai/archive/2008/07/17/1245097.html

我准备了一个新贴, 10分钟内更新起头的部分上去, 稍等。
@纸毛巾
你说的并非不是一种解决办法, 可以先让dudu和出版社探讨, 我们最多提提如何做好的意见, 然后该怎么办怎么办。 其实问题的症结不是我们必须当活雷锋, 而是那点钱确实没几个人看得上,毕竟人太多, 一分就没了不是? 但是我真的认为, 这个工作确实需要又需要一群还算比较懂行的人做, 那你说如何处理这个难题?

我说了, 我们愿意白干, 也不是假的, 博客园虽不能说有恩于谁, 但是对我们的成长还有帮助的, 不然我也成不了你眼中的芙蓉姐姐不是? 作为一个自我定义的丑角,这是莫大的荣誉啊。 有所得就回报一下, 是一个好的人生的竞争策略,我想这个应该没啥问题吧。

@yellowTiger
:),买了, 还没翻多少。
@纸毛巾
哈哈哈, 这事挺逗, 也许我是幼稚了,我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我根本忽略了其中类似于《读者》、《心灵鸡汤》似的内容, 而就看了对自己有用的部分。 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的真正的牛书, 至少我都是真正读过的; 但这本弱书, 确实总结了些不错的、人人都能学会的小方法, 这就是一件难得的事情。

唱反调是因为我也想看看其他人怎么说, 很多问题并不是我一个人碰见, 但即使是因为大家水平不足, 我觉得拿出疑问, 得到解答,也是好的。 可惜谁也没真把我拍住, 我曾经说过, 我等的就是有人真的拍住我, 那样我就知道那些路是行得通的, 我也真正得到了长进,其它的,还没到我在乎的时候。

你的其他评价也是对的, 我确实没有自圆其说的能耐, 我自己也说过很多次了; 但是我真的在努力, 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把这些坑用我自己的探索给埋上。 颠倒黑白在那个上下文里没有说你, 是说那条评论的作者, 除非那人真的是你。 -___-

你想不想加我MSN? 给我留个言,把你MSN发给我。 我这么傻, 绝对没阴谋。
@包包和DuDu和好吧
@henry
@xiao_p
你们说的对, 我犯贱...

路过的对@cainiao2008的问题, 谁有比我更好的解决方法, 我也想听一下^^
@转贴一条评论过来
这条评论体现的语文水平和@纸毛巾一样好, 也赞一个。 但是好的水平就代表颠倒黑白,伤害他人吗?


@磨剑
谢谢, 我想你说的正是我们需要的。

@包包和DuDu和好吧
唉,一个巴掌拍不响, 我不对...

@cainiao2008
抱歉, 我很久不用系统自带的TreeView, 不太了解这个问题。现在正忙着逗闷子, 暂时没法帮你试验。 但是如果是通过DataBind赋值, 同时绑定同一个数据源就好了。 剩下的, 我也只知道foreach了...
@我都闭嘴了,又忍不住冒一泡
谁说包建强不是,我第一个不同意, 文章中说的已经很清楚了。 至于过河拆桥, 如果包包能不坚持己见, 继续主导这件事, 这正是我们盼望的。 存在分歧很正常, 你说我们能怎么办? 如果我们都赞成应该对文集结构有所规划, 而老包不同意, 貌合神离,能把这事情做好吗?现在我觉得需要做的, 就是达成共识, 继续把这件事做下去。

@有点意思
@文炽城
要是以中国而论, 确实, 我和某些人在内斗。 不过在所有参与精华集工作的人之间, 包括各个成员、老包、出版社, 从最开始到现在, 没有任何斗争。 这次确实有一些分歧, 但这跟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的想象根本不同,真的。
@纸毛巾
我炫耀个屁呀, 炫耀是要有资本的。

至于犯傻, 我现在真的不觉得就算是犯傻能有什么祸患, 我觉得这就行了。

也许事情是你说的那样, 也许不是, 我也无意费更多口舌, 将来自然水落石出。 如果真象让你老说中了, 我自己买瓶二锅头, 敬您三大杯。
@纸毛巾
谁告诉你事情黄了? 要是你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这件事情,至少我个人欢迎你来领导我们, 如果看不上我, 也可以自己组织。 我要说的就是, 事情需要人做, 而且我们这个集体的合作能力可以胜任, 无论是dudu还是出版社, 都不是傻子。

你别对dudu指名道姓装熟路, 要是你真为dudu着想, 你就不会这么说话; 你是dudu朋友吗? 那你去找他问问我们是不是你说的那样吧。只是一点小意外, 过去妄加揣测的人是不知道情况, 现在还要无事生非的歪批, 你觉得有何效果?

浪费我点时间, 损失我这无用之人的精力罢了。
@Yes!加菲猫
我只是把简单的事情还原成简单的罢了,事实上, 我们之间也没互相吵架啊, 只是我个人认为对于哪些因为我们的不谨慎造成的问题, 和对这个问题其他人的评论, 做一个描述而已。

@大李
你说的有道理, 存在的问题属于我们编委会的, 我们会好好检讨; 博客园的, 还是要dudu费心啦。

@食草笨笨熊
:)

@纸毛巾
我说了, 我又傻又坏。 不过我混淆视听? 你似乎高看我了。

不过你的中文确实好, 我的舌头还真有感觉啦 :) 真心的赞一个。
@纸毛巾
唉, 事情要真象你想的那样, 早就玩完了。

把所有人要么往坏了臆测,要么往傻了猜度, 也许是你的乐子, 不过拜托至少别扩大打击面。 你就说我又坏又傻就完了。

你知道我每次都和dudu交流些什么吗? 如果你认为那是dudu把我们忽悠住了, 那我们也心甘情愿, 成了吧。

我再说一遍, 所有的事情都很顺利,大多数人之间的合作非常愉快,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 而且这里头就有包建强的莫大功劳。

@无名的小卒
@xxxxxxxxxxxxx
:)

@蒋
对不起。

@大李
版权的问题真不用担心, 我们即会想办法处理好, 也不乏处理这个问题的专业意见。

@e1
我没啥不爽的, 我不是博客园的人呀..,商业化当然是要的, 但是商业化也有各种做法呀, 广告主买单的模式你没见过之前是什么样呢? 就不能有其它模式了吗?

CCTV我倒特愿意看, 人家说看懂了中央一, 就能发大财, 可惜我穷得连电视都没有。 另外, 搅风搅雨之人, 有个现成例子,“@纸毛巾”同志便是, 如果你觉得他的“善意提醒”有益于任何事情, 不妨说来听听。
@路过
呵呵, 这话恰恰不是再说我认为自己有能力独当一面; 我用的是“我们”, 本来我们合作很好, 就是在出版方案上比较草率, 缺乏了交流, 因为一些情绪上的问题, 弄出这么大响动, 这是一个意外。

事实上, 除了我一个人不知道天高地厚, 所有编委会的其它成员都有高手应该具有的谦虚谨慎的态度。

@飄lá┽蕩去
@Jason.Wei
@王立斌
已经没事啦。

@云の世界
嗯嗯, 这个我来说不合适, 但是我想大家不需要担心。 连56.com都没人担心呢。 要说规模, 博客园和那样的差得很远, 但要说别的, 博客园应该有谱的多。

@王立斌
@杨正祎(阿一)
@石牌村夫
@waterlion
@好人
@haitian
@hb
@SnowInJune
:)

@Csea Xia
@狼Robot
@蛙蛙池塘
你再打击我, 我可要抓狂啦!


@Sam觉得乱
@老头
你们说的对, 不是评价这件事的人错, 把这件事扔出来,是我们的错。

@陌生人
@Tang321
@CowNew开源团队
不是你们想像的那样...,我这篇文章的意思就是说明这一点的。 这只是一个小意外, 而且以后我们会注意避免。
@水果阿生
现在不是没什么吗? 我真的从来不删任何回复,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我今天一点删除, 明天就可能删除更多的东西, 那我就变了。

不行你让dudu给你删吧,你可以说我太机械、太幼稚了.... -___- 等我能真正掌握自己那一天, 我就不会这样了。

不过你最好再编辑一下, 比如改成一个点什么的, 现在看着有点怪...

@张五丰
@xjb
是地

@阿道夫
@Evernory
:) 收到了, 不过晚点执行行么?

@chegan
不敢当。 我并不想把这些写出来, 只是既然头已经开了, 我想试着把它尽快结束。

@amingo
@向世界出发
骂得好,“把自己的感情强加到别人身上”,这个说的太好了,我自己也讨厌这个。

代表我自己的文章, 像广大被污染了眼睛的人道个谦。 不过既然一些评头论足的文章(虽然是由我们自己导致的)已经有很多人看过了, 所以我还得厚着脸皮再放一段时间, 原谅我一下, 好吗?

还有, 希望不喜欢看八卦的人, 把注意力集中到文中所说的精华集如何安排的问题上, 提出你们的建议。也欢迎其他有时间、有精力的人加入我们, 我相信,新鲜血液能改变一下状态, 促进事情更好的向前。

先跑啦, 砖头继续...
@云の世界
晕倒, 最后回复一下吧。

不是不商业化, 而是博客园商业化的路径如何, 恐怕不是你们想像的那样。

还有, 不是不能容忍不同的声音, 而是在特定时期需要稳定。

反面来看, 只要不同意“有伤害性的声音出现”的声音, 你不就要反对么? 如果你这种反对达到了效果,这不是另外一种和谐么?

不要太执着与己见, 发生的事情都有其前因后果的, 要做的事情也是要考虑其具体环境的。

不是清高, 而是知恩图报, 如果你简单翻过博弈论, 就知道这是最有利得竞争策略。 只是大多数时候, 别人就给扣上高尚的帽子罢了。
@生鱼片
我的周期不是24小时制的...

而且我根本就没睡, 因为开始写的比较乱, 没把事情说清楚, 所以一直再改。

不过似乎已经定稿了 :P, 把我就这件事, 可以表达的东西都说出来了。

嗯, 干活去了。
@水果阿生
没事...,我从来不删任何一个帖子, 针锋相对也是娱乐嘛, 最后事情基本上都说清楚了就好。 我也仅仅是希望事情能继续下去。

@volnet(可以叫我大V)
@丁学
是地~

@Astar
哪样也没哪样啊 :) 吵吵嘴, 小问题而已。
@水果阿生
版权纠纷不劳您操心, dudu、我们和出版社, 会讨论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 本来有个很积极的执行者就是老包, 这下好, 老包跑了, 你就继续挤兑吧, 反正你不用付工资找一个做确认版权的事情的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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