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rchao的blog

Be and aware who you are.

从《黑暗森林》事件谈下我对网络时代正版,盗版的看法

几天没去科幻世界吧,居然还闹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事件:《科幻世界》编辑发出警告,将对分享《黑暗森林》电子版者举证和投诉。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支持官方的举动,有人认为大家都是一个战壕的这样做太伤感情,有人说杂志社铺货太慢等不及了才会看电子版,有人说科幻作者得到利益太少主要怪出版商而不是发布电子版的,有人说分享本来就是互联网存在的基础。一时间沸沸扬扬,各种响应都有,科幻爱好者这个很小的圈子居然热闹起来了。

我的看法是,道德和法律之类的东西,如果执行难度太大,最终只会被抛弃。网络时代分享信息的便利性带来的冲击力,迟早要突破版权保护意识中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部分。

刘慈欣以前的《球状闪电》,我在网络上观看过,传播过,最终也买过纸版书。这些行为的原因无它:1,我喜欢这部作品。2,这样做很方便。你可以按自己的标准说我没有道德,或者违法,但是我觉得自己做得没什么不对的。我相信,制作电子版的人想法和我一样,他们不是为名,不是为利,出发点仅仅是喜欢它,想让更多人尽快欣赏到它而已。很多电子版图书里都做了说明:“如果喜欢这部作品,请购买纸版书,向作者的劳动表示尊重。”我相信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吧里有个投票,其中一个选项是“即使看过电子版也会买正版收藏”,获得了30.2%的选择,这说明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也有相似的想法(老实说,在一本书出版之后马上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的这群人,几乎可以肯定是作者的忠实读者,购买实体书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所以说,我们这些人,不是不重视版权,不是不尊重作者,而是我们重视和尊重的方式与“必须购买到实体书之后才能开始阅读”这样的观念不太一致。

吧里有人谈到,从官方渠道汇款10天后仍未收到书,这和在网络上几小时、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就能开始欣赏这一大作的差距实在太大,这也是电子版存在的一个重大原因。有句老话说,“堵不如疏”,如果只想着如何杜绝网络未授权传播,而无法提升获取“正版”书的速度的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我认为,《科幻世界》简单地警告,或者以后可能的更激烈的行为,丝毫无助于解决问题--你要相信现在的法律能解决问题,何不看看现在国内软件的盗版率?尤其,在中国科幻这一个小小的圈子里,打击自己人的行为殊为不智,毕竟全中国喜欢科幻的人总共也没多少,《科幻世界》本身也不是中国科幻的唯一代表。

最后说一下我对《科幻世界》的建议:正视现实,跟上时代,求同存异,加强交流,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posted on 2008-06-07 20:49 deerchao 阅读(206) 评论(3)  编辑 收藏 网摘

评论

#1楼  2008-07-11 00:15 江南白衣      

。。。我第一时间看了电子版,不过没买实体书,因为麻烦   回复  引用  查看    

#2楼 [楼主] 2008-07-11 10:35 deerchao      

@江南白衣
me too.
但是什么时候如果经过书店的话,肯定还是要买一本回来的,相信很多人也是一样的.   回复  引用  查看    

#3楼  2008-07-20 07:49 zhichizhizi [未注册用户]

1)主观上不已盈利为目的,或者客观上没有得到数额巨大的盈利的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你们最多是违法,绝对绝对绝对不是犯罪。作为一个当过律师的人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

2)他们如何找到你们?如果你们是在网吧传播的,几乎不可能被取证。网吧的监测录像是防止小混混往USB口塞泡泡糖的,循环录像,一般不到一周就得覆盖前面的。况且要想定位你们的网吧,必须是公安局网监部门才能做到。而这个部门是不介入民事案件的。他们的任务是打击诸如利用网络贩毒或者传播隐晦反动作品的。其实那些人四处发飙,不过是想吓唬你们自己跳出来,这样才有把你告上 法庭的可能性。

3)就算退一万步,他们找到你们了,告了你们了,那有怎么样?还是那句话,有证据吗?谁能证明就是侄子工房?

4)再退一万步,法院认定你们侵权,怎么判赔?民法要求对侵权行为的赔偿必须考虑侵权方的赔偿能力,你们有吗?所有的代理民事侵权的律师都会建议受害者告法人。比如如果你的书被人抄袭后出版了,那么律师会建议你告出版社而不是抄袭者,因为告抄袭者通常得不到赔偿---没钱怎么陪。况且对于民事案件,你完全可以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等着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冻结财产强制赔偿---您在银行的可冻结的财产有多少啊。

5)在中国民事侵权行为的道德界定还是有争议的。多数人不认为你们的行为有多么不道德。磁铁在中国才有多大比例?1%?呵呵

6)我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个人因为把别人的书手打了放到网上这样的事情,被公安局网监部门经过复杂的调查取证破获,然后被告上法庭的呢。你们不是第一个吧。。最多最多是告网站赔偿,呵呵。   回复  引用    


标题  
姓名  
主页
Email (博主才能看到) 
验证码 *  看不清,换一张 [登录][注册]
内容(请不要发表任何与政治相关的内容)  
  登录  使用高级评论  新用户注册  返回页首  恢复上次提交      
该文被作者在 2008-06-11 17:47 编辑过
Google站内搜索


China-pub 计算机图书网上专卖店!6.5万品种 2-8折!
近千种 9-95 新二手计算图书火热销售中!

相关文章:

相关链接:


 
<2008年6月>
25262728293031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12345

导航

统计

公告

给网络添加价值,就是让自己增加价值.

本博客所有内容,均为原创或对互联网已有资源的再加工,希望对你有用.在声明原作者的前提下,你可以任意使用,但本人对其正确性,使用的后果等不做任何担保,也不负任何责任.

正则表达式30分钟入门教程 v2.21 2007-8-3

I Want Spec#!

与我联系

搜索

 

常用链接

留言簿(66)

我管理的小组

我的标签

随笔档案(127)

文章分类(9)

文章档案(9)

新闻档案(9)

Links

积分与排名

最新评论

评论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