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别人谈论一些东西的时候,我讨厌自己咕咚咕咚地向外冒挤着东西,一种极度自私的心理,让我觉得这很可耻!可是,不经意之间总会有所收获,读书百遍再加一遍,很有可能有新的心得。如同即便在此重复我所思考过的东西,也很有可能有新的发现。而这件事情本身就包含了一种乐趣。如果一件事情让你感觉到富含乐趣,那它很容易转化成为你的兴趣。那兴趣跟欲望又有何种关系呢?

有时候,你必须对你猛然感到兴趣的东西要竭尽全力地去做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且,最好趁着你的兴趣消失之前搞定!这种心态可能包含了一种功利主义。难道说,一个人对钓鱼开始产生了兴趣,就必须对钓鱼技术下一番苦功吗?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慢慢来,在享受乐趣的同时去慢慢掌握其中的奥秘。但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新奇,而每一个未知领域都有可能成为你新的兴趣点。新鲜的兴趣带给人一种强大的动力。比如,我突然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是首次领略到了其中的一些奥秘,我仿佛发现了一座不知方圆几里的花园,它充满的一种未知所带有的魔力又给人带来了一种想要去探索的欲望,怀着这份欲望,去发现花园中一朵朵奇异的植被,就会让人感受到了一种美好的乐趣,进而让人对这件事情产生了一种兴趣。这么说来,兴趣来源于对未知的一种探索欲望吗?

首先,兴趣是伴随着“快乐”,而快乐来自于什么呢?来自于欲望的满足?叔本华和尼采是不同意这种观点的。就拿吃饭这个例子来说,由于饥饿而带来一种欲望,人就想吃饭,就必须寻找食物;在去寻找食物这个动作发生之前,人是痛苦的,这种痛苦的产生,来自于欲望未得到满足,而且欲望得到满足的希望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人带着一份希望,带着一份动力,开始寻找食物,一旦找到了一顿美好的晚餐,他就开始变得兴奋和快乐,而在此时,欲望并没有得到满足,但是重要的是,欲望得到满足的可能性几乎得到了百分之百的确定,由此就产生了快乐;人在吃饭的过程中,也会感受到一种快乐,这种快乐正是来源于欲望正在得到满足;人吃饱之后,就不再那么兴奋和快乐,而是变得平淡而安详。“意志(欲望)的满足并不是快乐的原因”,尼采就是这么说的。叔本华直接认为根本没有什么快乐可言,“没有痛苦,就是快乐”,他认为,欲望得到满足之前和得到满足之后都是痛苦的。而我这里要探讨的“兴趣”必然伴随着一种快乐,所以,快乐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从我刚才那个吃饭的例子可以看出,快乐产生于一种将要得到满足的欲望之中。这包含了两个重要方面,第一是这个欲望还未得到满足,第二是这个欲望得到满足的条件已经具备。由此可见,兴趣之中产生的一种持久的快乐,正是来源于一种欲望,而这种欲望又是一点一点可以得到满足的,但总是存有未得到满足的部分。尼采所说的,“欲望的未满足乃是生活的重要兴奋剂”,其实就是那种很有可能得到满足的欲望,才是一种兴奋剂,这对于极度自信的尼采,更是如此。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犹如去吃一盒又一盒的巧克力,每盒巧克力的样式、大小、口味都不相同,所以才会有持久的兴趣。单调和重复会让原先很有兴趣的事情变得没有兴趣可言,就是因为事情本身缺乏了一种新鲜感,从而让人失去了一种探索的欲望。一言蔽之:相信欲望能够得到满足但还未得到满足,才是欲望本身带来的快乐。

在日常生活之中,欲望本身却包含了一种贬义,而兴趣却包含了一种褒义。这种感情色彩的不同,来自于人们通常认为,“欲望”是那些不应该得到满足欲望,而且它会给人或者社会带来一种负面影响;而兴趣却是那些对人有好处的欲望,通常也比较容易得到满足。特别指出的是,本文中说到的“欲望”二字不含褒贬色彩,就是指人的某种“想要”,称之为“意志(Will)”也许更好一些。通常,我们会鼓励人们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然而,兴趣的事情一定代表着“适合”吗?感兴趣的事情一定代表着自己的“擅长”吗?而且,兴趣本身的持续时间也是有长有短的,那种三天大鱼、两天晒网的兴趣值得鼓励吗?首先,你感兴趣的事情代表着你至少有一些能力去做的事情:喜欢开跑车,如果你的驾驶技术过于蹩脚,那就会让你立刻丧失掉这种兴趣;喜欢打篮球,如果你发现你的投篮命中率远远高于别人,这种快乐就会给你带来更大的兴趣。所以,兴趣本身就是建立在一定的“能力”之上的,即,如果你有能力做某件事情,那它就会给你带来持久的兴趣,否则,只会让你产生一种反感。最后还是终于归结到了“欲望与能力”二者的关系之中。德尔菲的神谕告诉人们——认识你自己,这句话后面还有很多,其中的一句就是“认识你自己的欲望和能力”。《驴皮记》写到,“这东西(驴皮)即是意愿和能力的结合”,意愿得到满足,能力就消耗一份,“意愿焚烧着我们,能力摧毁着我们”。人们的能力始终是需要消耗掉的,但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能力消耗在何种意愿之上。痛苦的产生正是由于欲望的高度高过了能力,而快乐的来源正是能力的高度高过了欲望。持久兴趣的产生正是来源于能力超出意愿的那一部分,也就是把自己的欲望放到了自己最为擅长的方向才会带来乐趣。所以,假如每个人天生都随身携带了十八种武器,那么,“认识你自己”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找到自己最为得心应手的那种武器。

卡夫卡曾言,“认识你自己意味着歪曲你自己”,这一点让我感受到,“认识你自己”是一句带有悖论性质的话语:人不可能认识你自己!但人去认识自己的这条路本身并没有错。结局是错误的,但道路是正确的!这种悖论的思想在卡夫卡的很多短篇小说里面体现得淋漓尽致。人的生命不是如此吗?如果说活着是正确的,那死亡就是错误的,而人人都会从活着走向死亡。人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向错误的结局,这着实令人无奈,不是吗?

posted @ 2009-10-31 17:39 cacard 阅读(282) 评论(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