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理由就开始喜欢上宝马的车子。

今天Sonne神秘兮兮地跟说我,你知道BMW这个名字的来历吗?
我不解。
他说,很久以前一个汽车设计师设计了一辆车送给他女友,取名BMW,意为Be My Wife。后来那个女孩真的嫁给他了。
哇,好浪漫的故事。我信了。也开始幻想男友驾着BMW来求婚的美景。
后来又因为好奇:去google搜索了一下BMW的真实来历。
得到结果的时候发现自己好没情趣,愣是把这么温馨的梦幻打破了。原来BMW的来历一点也不浪漫,不过是巴伐利亞引擎公司(Bayerishe Motoren Werke)缩写而已。
虽然如此,我却开始觉得BMW= Be My Wife 是个特别好的广告创意。因为即使我知道这并不是BMW的由来,但看到BMW这个标志的时候,心里都会回味起这个温暖的细节,Be My Wife。
就像阿尔卑斯糖把自己和热恋联系在一起,如果宝马用这个做宣传,就可以将美好的婚姻作为品牌的意象。那么也许从此宝马将会成为年轻男士购车之首选,因为女士们都等待着如此浪漫的求婚呢。
呵呵,如果真是这样,宝马就给我一辆BMW车权做创意费用吧![]()
Eddie感叹上海媒体之强大,居然在短短一年间培养出如此多的f1车迷。
媒体强大我承认,但我不承认培养出的那些可以称作车迷,无非是些时尚追求者罢了。
媒体的高明在于不仅仅把f1视为一项运动,不仅仅把9.26的上海站当作一场比赛,而是给f1套上了时尚的外衣。在上海这个大城市,最怕的是落伍。一旦一件东西顶上了时尚的光环,就不用担心没有人来趋之若鹜。
“2004是f1的中国年!”当大家在讨论舒马赫和他的红色赛车,当大家在谈论巴顿及其女友郎才女貌堪比内克汉姆和辣妹,当大家已经买下了排位赛、正式赛套票,当大家的口头禅已经变成了“你去看f1吗?”的时候,你怎么可以对此还熟视无睹?不甘于被时尚抛弃的人于是希望自己一夜之间变身为资深f1车迷,以证明自己还能拖住时尚的尾巴。
如此之下,f1迷当然开始成指数级增长,我一点也不惊异于有那么多人把赛车场坐了个爆满。其中有多少真正的车迷倒是值得怀疑,我很怀疑多少人分得清麦克拉伦和威廉姆斯、分得清蒙托亚和莱库宁,还能分得清两辆红色的法拉利中哪辆是shumi的。大家欢呼我也欢呼,声响最大的那次必是shumi开过来,于是高喊“舒马赫,舒马赫!”,因为除此之外,他们根本不认得其他车手。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本来就是一群时尚追随者的盛会,何必要求他们专业。

时尚的变化是很快的,几年前去现场看足球也是时尚,去听古典音乐会也是时尚,去溜冰、去滑雪也是时尚,这本来就是拼命追求喜新厌旧的年头。也许过几年,f1就不再是时尚的领导者。
我不敢说自己是真正的f1迷,但至少,当f1不再时尚的时候我仍然会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