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上出现大批量的软文,是以说网站所标榜的“官方”、“门户”等称谓是属欺骗网民的,甚至还有律师大言不惭的说自诩为‘官方’、‘门户’网站已构成夸大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犯罪嫌疑。”。看到这些内容后,以我一个从业已久的行业工作人员角度分析,这些文章都属于一些网络推手的一贯手法。相对熟悉的人都知道,互联网这个行业并没有太多法律的约束,只要你不做淫秽,赌博等影响世界和平的内容,基本都是合法的。而且,互联网根本就是一个无法管制太多的行业,因为网络的概念本来就是资源共享。到这里,相信您也明白那些律师在说什么,他们所说的构成犯罪的嫌疑又是根据哪条法律而说的。毕竟,不是人人都可以“莫须有”;
我讲一个自己身处的行业边缘--东莞装修。我在这个行业呆了近四年,在以前,整个行业都是一片乱糟糟的,更别说关于这个行业的网站该实行什么样的标准。所以,各种网络公司,个人就根据自己对这个行业的看法,开辟了互联网上的一些道路。可近来,东莞在互联网开始一些传言,说东莞装修行业的官方网站属XXX,该网站得到了东莞某某官方的授权,其它的网站都属于不具权威性的网站,网民不可轻信。我看完后,以我一个山里人的角度骂说这人,简直狗屁。难道官方授权具备权威性?难道百度官方放假药的信息还不够官方?腾讯,360两大互联网商双方胡扯不算官方?等等。。看看那些过去的历史,官方就是在N年后再给你一个官方的骗局。先不说这些,哪个人敢胡扯说互联网哪个行业网站应该属于官方网站,即使要说官方的网站,最多也只能是个企业网,行业还有官方?那谁告诉我,网易,搜狐,新浪,腾讯四家门户,哪个是官方的?你也为真的在文章前加个根据某某官方报道,某某专家专业分析,你的内容就应该官方了?
一个行业免不了有些规则,毕竟,行业那些吃闲饭的人会被饿死。但是也不要太过份,毕竟,既吃闲饭,互联网你还不懂。在此劝说,如果你懂互联网及相关法律约定,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那可以放手了。如果你没有权利编制法律,就不要大言不惭的说谁谁触犯了互联网的哪条?要知道,你还在学法律的时候,互联网的泡沫时代就过了。当然,你要是说你现在能在刑法上面编制一条“凡触犯官方信息就是死罪”,那我不是说话了。

posted @ 2010-11-15 10:24 Zmy_david Views(94) Comments(0) 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