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知识百题问答(二)
34、如何进行注销土地登记?
答:当发生下列情况产生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终止的,应办理注销土地登记:1、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2、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4、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权利灭失。 5、出租、抵押等他项权利终止的。办理注销登记时,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应按有关规定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吊销土地证书。未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并通知当事人。
35、土地变更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答:土地初始登记完成后,为了保持登记文件的现势性、准确有效地反映土地权属状况,应对以下几种类型进行变更土地登记: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3、土地更名、更址登记;4、土地用途变更登记;5、注销土地登记。
36、如何进行变更土地登记?
答: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的延续并按照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的补充和修正。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与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基本一致,即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注册登记----换发或者更改土地证书或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五个阶段。
37、什么是土地他项权利?
答:土地他项权利是指非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权利,或者说是设定在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上的权利。目前在我国设立的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指土地抵押权和租赁权。
38、土地他项权利如何登记?
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抵押登记时,土地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或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租赁合同或抵押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原土地证、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共同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调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出租或抵押的宗地土地登记卡进行注册登记,并向承租人或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9、什么叫土地整理?
答: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一般指农村地区土地整理,即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山、水、田、林、路、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政府措施。
40、什么是级差地租?
答:级差地租是指使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在等量投入的情况下,土地等级不同,土地收益便不同,因此地租额不同。
41、什么是土地价格?
答: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换言之,土地价格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高低。
42、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答: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巨大、办理出让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可见这种多次支付和现在时兴的“年租制”还是有所不同的。
43、什么是土地估价?
答:土地估价又称土地评估,是指土地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土地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某宗地或多宗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的某一时点的价格。土地估价与土地评价或土地分等定级不同。土地估价的通常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路线价法等。
44、什么是土地资产?
答:以财产状态出现的土地就是土地资产。土地资产又可以说是商品化的土地和土地资本。它通常以价值量来表示。
45、什么是土地市场?
答:土地市场是土地交易活动和场所的总称。在土地市场上,土地交易活动主要是土地出让和土地抵押。土地交易可以在某一固定场所进行,也可以不拘形式、不拘场所进行。土地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6、什么是土地租赁?
答: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47、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8、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新的规定,在原有3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一种新的方式----挂牌方式,即从2002年7月1日起出让国有土地共有四种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4、挂牌。
49、什么是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
答: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50、什么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竟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51、什么是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52、哪些用地必须要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答:凡是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5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55、哪些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6、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土地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57、土地可以转让吗?
答: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8、什么是楼面地价?
答:楼面地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分摊到的土地价格。也就是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与建筑物容积率之间的比值。
59、哪些国有土地应当进行储备?
答:下列国有土地应当进行储备:1、市区范围内无主地;2、为政府带征的土地;3、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4、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5、依法没收的土地;6、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7、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8、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9、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10、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60、什么叫征用土地?
答: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2、征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3、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4、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5、征地后的土地性质和权属发生变更,由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61、土地征用后农民有哪些安置补偿保障机制?
62、什么是征地补偿费?
答: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因征地而需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63、征用土地,征地单位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几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应当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
64、征地剩余人员在哪几种安置方式?
答: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和开发性安置三种安置方式。
65、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冻结公告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出生或死亡的人口,是否计入安置人口?
答:被拆迁人在征地拆迁冻结人口公告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出生的人口应作为安置人口,在此期间死亡的人口不再计入安置人口。
66、拆迁集体所有土地上私有住宅用房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有以下三种安置方式:迁建安置;调产安置;货币安置。